成功执解一起肇事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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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执解一起肇事赔偿案

本报讯(记者 邢芳琳 通讯员 黄会仙)近日,经过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耐心细致地思想疏导,被执行人农某将赔偿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赖某的手中,双方互致歉意,握手言和,一起拖了一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2010年6月14日,外地来琼经商的赖某在乐东县抱伦农场收购龙眼,并租用农某的小货车将龙眼运往海口。次日凌晨,赖某随农某的空车返回途中,因农某驾驶时精神不集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上桥边护栏,造成车内的赖某腿部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发后,双方一直就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赖某遂将农某起诉至该院。经该院判决,农某应赔偿赖某77854.7元,但农某拒不履行。鉴于该案双方矛盾分歧较大,该院执行局法官多次找到农某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经过不懈努力,近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农某在两个月内支付3万元,余款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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