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主管每次收百元“监制费” 数年受贿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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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主管每次收百元“监制费” 数年受贿93万

广东某电视台原节目交流中心主管万红。资料图  

 百元“监制费”只是行业潜规则?

每集电视剧二百元“监制费”,这是一个负责节目引进发行以及配音等事务的电视台节目主管收受回扣的标准,每笔数额看似不高,却积少成多,最终换来了八年牢狱之灾

广东某电视台原节目交流中心主管万红(化名)在狱中服刑已经有一年半,但是这位因受贿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的电视圈风云人物至今仍时常成为业内人士的话题。

外界的议论中不仅包含了对这位精明干练的沪上女人的惋惜,更有对其犯罪方式的好奇——从2005年开始,负责节目引进发行以及配音等事务的万红按照每集电视剧一百到二百元的标准,收受来自业务公司的回扣,直到2009年3月案发,共收受93.2万多元。

不过,这种百元回扣,在万红和她的行贿者们看来,只是业内的潜规则。

 靠配音回扣和介绍信息源敛财

2001年,39岁的万红通过应聘,到广东某知名电视台工作,不久任节目交流中心节目主管,从2005年起负责动画片、专题片等节目的引进发行以及电视剧的粤语配音、节目发行等事务。可以说,电视台五个频道的观众要看什么节目,基本取决于万红和她的同事引进什么。在这种权力的背后涌动的是不能见光的利益暗流。在各个业务公司的包围下,昔日对金钱没有太多欲望的万红也开始动心了。

广州市十几家配音公司的老板知道,要想揽到电视台的配音业务,首先要打通万红这一关。脑子活络的霍焰(化名)就是其中一个。2002年,经电视台广告节目部前主任万光介绍,霍焰和万红认识了。从2005年开始,万红把一些电视剧的配音业务给了霍焰。至2009年,霍焰承揽了该电视台49部电视剧的配音业务,赚了不少钱。

为了感谢万红的帮助,霍焰办了一张交通银行卡,里面存入给万红的回扣,基本按照每集200元的标准。2005年某天中午,霍焰路过电视台,把万红约出来,瞅了瞅四周,迅速把一张卡塞到万红手里。万红以为是购物卡,推了几次,见有同事路过,怕影响不好,也就收下了。晚上回去,她发现是一张银行卡,有点紧张,便打电话向霍焰问个究竟。

“这笔钱是电视剧配音的回扣,放在卡里很安全,不会被人发现的。以后我每做完一部电视剧的配音,就将钱打入卡里。”听了霍焰的话,万红就把卡放进钱包里了。但她仍然有点忐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合适。但接下来,她不经意间听业务公司的人说起,这些钱是这个行业的规矩,他们公司也有这方面的开支,就当是请电视台的人吃顿饭或者出去玩一次的费用。心里便想,反正没多少钱,不拿白不拿,况且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于是就心安理得地任由霍焰的“监制费”一笔一笔地飘到她的账户上。

从2005年到2009年2月,霍焰一共给了万红38万余元回扣,这笔钱放了一年多她都没敢动,后来取出存到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账户和以哥哥万维的名义开的工商银行账户,其中大部分拿去炒股,其他的用于日常消费。案发时,她的卡上仅剩下8万余元。

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黄华(化名)也盯上了万红手中的权力。因为黄华是广东电视台配音中心工作人员,和万红是同行,自然和万红很快就熟络起来。从2006年开始,万红陆续给了40多部电视剧让他的公司配音。出于感谢,黄华每次按照每集100元至200元的标准给万红回扣,前后给了万红14万元。

一开始,万红也推却,说:“大家这么熟悉,不用客气,况且配音工作也是我们分内的事。”但黄华一脸不悦:“这是行规嘛,你那么客气干什么,坏了行规!”见此,万红就收下了。在她看来,自己只是按照行业潜规则操作而已,而且实现了“三赢”,配音和节目质量不错,价格合理,电视台没亏,业务公司获得利润,她本人也得到一些好处,怎么可能是犯罪呢?事后,她后悔万分:“这些钱我本不应该拿,但考虑到收的是现金,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他不说就无人知晓,所以一次次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除了配音,给文化公司介绍电视剧信息源也是万红敛财的重要手段。万红熟悉国内的电视剧和专题节目的发行、制作公司,了解各电视剧的市场价格和各地电视台对电视节目的需求信息等,只要她提供给业务单位一些信息,就能帮他们节省不少开支。

万红的哥哥万维(化名)在上海开了一家文化公司,想利用妹妹的权力赚点钱。他想买点动画片然后再销售给万红所在的电视台,但他不了解国内动画片的行情,万红告诉他《快乐的星球》不错,并亲自给他联系了河南某影视公司,商谈好价格后让万维去郑州购买。

另一部动画片《活宝三人组》的操作就更简单了,万红和该片的版权拥有方、北京某文化公司发行人联系,问他是否能以万维公司的名义与电视台签播映许可权合同,对方同意了。于是,万维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播映权购买费,仅在万红提供的播映权协议书上签个字,就拿到了这笔业务。这两部电视剧,让万维赚了20多万元。事后,他将10.3万元回扣款打到万红账户上。

除了广州,万红收钱的网络还伸到了别的城市,如北京、杭州等地。2006年,在引进动画片《天眼》时,接受浙江某卡通公司给的回扣款5000千元;2008年,引进北京某文化公司电视剧《血未冷》,接受回扣1万元……

广东省越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邢凯军告诉记者,万红受贿经历了一个从被动收钱到顺理成章的轨迹:一开始熟人给钱都拒绝,只去吃饭、喝茶、KTV,后来放松警惕,发展到陌生人给钱都要,有的甚至都没见过面,就直接从外地把钱打到她的卡上。

万红所在的电视台待遇优厚,其年薪几十万,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如此大肆敛财?原来,万红和丈夫结婚后,出身单亲家庭的丈夫一直坚持不要孩子,这对喜欢孩子的万红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结婚时间一长,两人的关系冷到冰点。虽然万红在电视台工作,但家里的电视20多年来几乎没有打开,“家里安静得掉根针都会听见”。为了让自己的晚年有所保障,万红开始动起了脑筋。

 清楚记得每笔回扣

尽管万红认为收钱的事情很隐秘,但还是被人察觉到了。2009年3月27日,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了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反贪局。薄薄两页举报信反映:万红利用职务之便,向译音公司索取回扣,2006年至2007年索取回扣款共86万元。

反贪局侦查人员评估后,觉得成案的可能性很大。当天下午四点多,反贪局侦查人员刑凯军、罗广明、庄华和电视台纪检部门联系约谈万红。门开了,一个妆容精致、面目清秀、戴着眼镜的斯文女子进来了,她就是万红。听说检察官的来意后,她介绍了自己的工作流程,神情紧张,经常词不达意,而且老低着头,看着面前的水杯,不敢直视检察官的眼光。

凭着多年的反贪经验,邢凯军觉得背后必定隐藏着什么,于是犀利地问:“你们这行业是否有潜规则,你在工作中是否收了不该收的钱?”

“没有,没有!”万红紧张地说,头低得更低了。邢凯军知道问话触动她的内心了,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做她的思想工作。“让我回忆一下。”万红沉默半天后,终于说出自己的受贿经过。

当晚,侦查人员依法将万红传唤到检察院,万红回忆了一笔笔自己收到的回扣。时间、地点、数额,万红每笔都记得一清二楚。

因为行贿人员遍及广州、北京、上海、成都、浙江、香港等地,侦查人员决定先就近找广州的行贿人黄华、霍焰、陈君(化名)。在陈君家门口蹲伏半天后,终于见到陈君本人了,她一开始很抗拒,不配合检察院。后来被检察官的真诚打动了,交代了向万红等人行贿45万元的犯罪事实。

让侦查人员意外的是,陈君的供述还带出了万红的上司——电视台节目交流中心主任周某。原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君等人好处费合计70多万元(周某一审被判缓刑,目前检察院已抗诉)。她和万红隐隐都觉得对方利用职权之便在收钱,但彼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不过问。

广州的三个行贿人证据锁定后,检察官到北京寻找另外十家向万红行贿的公司。最终找到三家公司,取到了证言。

2009年12月21日,万红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那些向她行贿的公司负责人,也受到了不同的刑事处分。■

文/《方圆》记者 林世钰 钟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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