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楼”钻法律空子“胜利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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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楼”钻法律空子“胜利竣工”

沁馥园的业主先后向镇、区、市三级政府信访,经主管部门认定,两栋楼无土地使用证、无规划许可证、无开工证,属于违章建筑。而不到一年时间,两栋打着“社区会所”旗号开工的住宅楼冲破一切“阻力”,顺利封顶。

近日,记者到房山探访了正在清理现场的两栋“黑户楼”。

目击

“黑户楼”已封顶 影响业主出行

“快来看看吧,我们小区里的‘黑户楼’已经盖好了。”记者接到沁馥园业主投诉,被告知小区最东边的公共绿地和停车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栋7层住宅楼,且属于非法建筑。

2011年3月24日,记者来到沁馥园,发现业主说的“黑户楼”已经封顶,而楼前却依旧一片杂乱,几名工人正在楼前刨坑。

记者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工人面前,经过询问得知,施工已经进行到了埋设水电管道的阶段。

由于新建的两栋楼距离小区的2、3、4号楼只有不足20米,施工留下的坑沟洼地严重影响业主出行。而小区里的私家车因施工占地,杂乱地挤在一边。

反映

小区居民投诉 未能阻止施工

跟着业主走进房间,光线立刻暗了下来,这套房子东南角新盖的楼,将阳光遮挡得严严实实,当时已快中午,阳光还没从楼缝里露出来。几位老人已经等在那里,见到记者,他们开始讲述自己的维权之路。

老干部张大爷将上访的相关书面资料交给记者,一边指着照片一边回忆,从2002年入住到现在,他们的生活一直很安逸,由于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是老年人,小区的绿植很多都是业主自己种的,大家都很爱护这些花花草草,而小区的环境在众人的维护下也一直很好。

“现如今只给我们留下一条7米宽的路。”张大爷愤怒地说,拔地而起的两栋楼占用了绿地和停车位,连消防通道也给堵上了,更别说居住环境了。

业主王大妈说:“我们去质问开发商凭什么在这盖楼,你猜他们怎么说?‘土地是我的,我愿意挖就挖,愿意盖就盖。’你说这叫什么事!”

按照这些业主的说法,开发商北京广明兴华房地产公司在沁馥园东南部公共绿地上施工盖楼,未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合法手续。小区居民从2010年5月11日开始便向窦店镇政府递交了书面申请,要求镇政府行政执法干预,维护业主合法权利。

印证

政府答复:该项目确为违章建筑

针对社区居民的反映,窦店镇政府、房山区政府和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分别给予了答复。

2010年6月21日,窦店镇政府答复意见称,北京广明兴华房地产公司在沁馥园小区东南角处开挖地基,准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大楼,该公司未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合法手续。

在答复意见中,镇政府强调已经于5月14日向广明兴华房地产公司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5月17日,房山区建委也向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公司已停工,对违法建设问题,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010年7月23日和10月11日,房山区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分别作出了《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认定窦店镇政府答复意见属实。

追踪

查处未见行动 工地“保镖”打人

就在镇政府“违法建设依法查处”的意见声中,这两栋违法建设的住宅楼不仅没有停工,反而加快工程建设,并在现场添加人手“维护秩序”。

等大部分框架露出地面,大家才发现这两栋楼根本不是什么“社区综合服务大楼”,而是典型的住宅楼,三居室、两居室从外立面就看得出来,看来在这一点上,开发商把政府和百姓都骗了。

有一天,一位积极参加维权的老大爷手里拿着横幅,到工地附近看施工进度,突然一个身上有文身的壮汉冲了过来,夺过老人手里横幅的木棍,向老大爷头部打来,嘴里还说“打死你老家伙都不多”。后面至少有七八个同样“规格”的“保镖”一起呐喊。

居民拨打了110,警察将人带走调查。在窦店派出所,挨打的老大爷被问起有何处理意见,他说:“我只是想让他们停工,打了我能停工,我就不追究了。”

因为双方和解,警方未处罚打人者,只是劝施工方不要扰民。记者向房山区公安分局核实了此事。

这件事过去了,但并没有出现老大爷所希望的停工,相反,很多居民知道开发商打人,就不敢贸然出来干涉施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楼越盖越高。

有一个业主在小区附近的饭馆吃饭,恰好旁边一桌是给工地当“保镖”的几个人,他们谈话的内容是:“坚持住,把房子盖好了,生米煮成熟饭,手续自然就办下来了。”

就这样,“黑户楼”终于“生米煮成熟饭”。

核实

镇城建:镇政府没有执法权

2011年3月24日,记者向窦店镇宣传部提出采访要求,随后该镇负责城建的李科长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李科长证实,该项目所占用的土地现在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并没有依商品房建设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项目也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

记者向李科长咨询,为什么在政府眼皮底下违章建筑能顺利完工?类似项目最终结果会如何?对方表示镇政府没有执法权,只能下文整改,如果最终开发商还是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政府就会依法拆除。

对于百姓反映的问题,李科长表示,规划的审批能够保障小区业主的权利,如果遮光等问题不达标,一般是不能获得审批的。

区城管:项目正在补办手续

在业主为维权奔走的过程中,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拆除违建归城管部门负责”。小区居民向房山区城管监察大队投诉此事,得到的答复是“该小区坐落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城管只负责国有土地上违建的拆除”。

随后,记者致电房山区城管监察大队核实情况,宣传科工作人员张路告诉记者,去年10月,房山区规划局将沁馥园业主的投诉移交给城管处理,由于土地性质所属不清,后来又赶上春节长假,直至目前,沁馥园违建一事仍在调查中。

据张路所述,沁馥园小区部分土地属于窦店镇于庄村集体所有,而城管方面只对国有土地上的违建有处罚权和强制拆除权。换句话说,一旦证明沁馥园内两栋新楼所占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城管将无处罚权,只能督促乡镇政府予以处罚。

张路还表示,如果开发商补办了手续,将土地性质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那么,城管则有权依法办理,“过去是有类似的案例的,2007年震惊全市的房山区青龙湖85栋违法别墅被拆一案足以证明,一旦认定为违法建筑,城管将严格执法。”

不过,张路指出,还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发生,那就是如果开发商将土地证、规划证、开工证等相关证件补办齐全,也就代表新楼不属于违建。

“我们的执法队去了很多次了,和开发商那边也见过了,对方说有证,但迟迟拿不出来。我们不会无限期地等下去,在一定的期限内,我们会给出一个答复。”张路肯定地表示。

开发商

“我们也不容易”

就居民反映的违建问题和侵占绿地问题,昨天记者采访了开发商,广明兴华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姜先生回答了记者的部分问题。

姜先生首先表示开发商也不容易,原来的小区开发商由于没经验,基本没赚到钱,后期的物业服务是往里搭钱撑着的。

比如说供电,现在的状态是“临时”、“永久”混合,不能全部按居民用电收费,开发商承担额外的收费,每年超过百万元。而这两栋产生纠纷的楼,就是为了弥补资金缺口才建设的,希望能挽回一点损失。

姜先生没有直接承认“违建”的定性,表示项目的手续正在补办。关于两栋楼的土地性质问题,他表示是“部分国有、部分集体”。记者问起土地性质怎么会这么乱,姜先生使用了一些非法律、经济术语和非房地产术语,记者听不懂,无法在这里叙述。

采访后记

不能所有的人都“上桌”

记者发稿之前,接到广明兴华房地产公司的邀请,希望跟我们在饭桌上谈谈,被记者婉言谢绝。

商场中确实有“饭桌上好办事儿”的说法,但我们的报纸不能在饭桌上办。

回过头来思考这个问题,这两栋楼从一开始就违章、违法,各级政府都给定了性,但两栋楼却顶着所有阻力顺利竣工,“生米煮成熟饭”,这里面有多少“饭桌”在起作用?日后违章建筑再补办合法手续,让小区居民吃哑巴亏,更要依赖“饭桌”的功效。

在亲戚朋友红白喜事的饭桌上,大家增进的是友谊,上桌的人多多益善;而在关乎国家、百姓利益的是非面前,如果大家都“上桌”,谁来维护社会秩序?

本版文/特稿记者 蒋举 记者 杨予诺

位于沁馥园的“黑户楼”已经封顶,楼前仍是一片杂乱摄/特稿记者 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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