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落下旧铁窗砸伤路人 拆窗老板担责赔偿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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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楼落下旧铁窗砸伤路人 拆窗老板担责赔偿1.1万

东方网3月11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旧铁窗在拆除过程中,不慎从6楼坠下并砸伤路人赵先生。赵先生为索赔,将业主林小姐和负责拆窗的张老板诉至法庭。法庭确认,林小姐不负责任,但自愿补偿可予准许。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经营铝合金门窗的张老板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林小姐支付赵先生补偿款5000元,并驳回赵先生因岗位调动所致损失5万元诉请的一审判决。

旧铁窗坠落砸伤路人

家住闵行的林小姐,欲将家中厨房间和卫生间的的铁窗换成铝合金窗户。去年7月,她找到了在路边经营铝合金门窗店的张老板。张老板即派遣雇佣的两名工作人员至林小姐家进行铝金合门窗安装。然而,在拆除旧铁窗的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工作人员在使用随身携带的磨光机械拆除卫生间的旧铁窗时,失手使铁窗从6楼坠落至1楼,正巧砸中从门口欲进入大门的底楼业主赵先生的头部,顷刻血流如注。

由于索赔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赵先生将林小姐、张老板诉至法庭,要求赔偿直接造成的损失1万余元和调动工作间接造成的损失5万元。赵先生诉称,伤愈后回单位工作,经常感到头晕,已无法继续从事原吊车工工作,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导致收入的减少。

老板称拆窗是义务的

张老板称,当时林小姐来谈铝合金门窗的安装事宜时,讲好不负责拆除旧窗户,仅安装新窗户。后来听雇工说,旧窗户没有拆除。由于林小姐的请求,雇工出于好心,帮她拆除旧铁窗。所以,张老板称所雇佣小工拆除旧铁窗是义务、无偿劳动,在拆窗过程中造成他人受损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林小姐认为,如法院判决张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愿意另行补偿给赵先生5000元。

拆窗老板应当担责任

法院认为,林小姐就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与张老板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林小姐系定做人,张老板为承揽人。张老板作为承揽人,其雇佣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铁窗坠落,造成赵先生人身受损,林小姐作为定做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现张老板雇佣的工作人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作为雇主的张老板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赵先生另主张的因岗位调动所致的损失5万元,因没有医学证据证明其此次受伤已不再适合其原工作岗位,故其主张没有法律依据,难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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