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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土地流转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来源:新疆网

原标题:昌吉州:土地流转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人勤春来早。3月1日,阜康市城关镇柳树河子村村民张春花

原标题:昌吉州:土地流转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人勤春来早。3月1日,阜康市城关镇柳树河子村村民张春花与几位姐妹结伴进了城,继续从事她们之前就干的保洁工作。

“我们与15户城里人家签订了常年保洁协议,每个月给每家房子打扫4次,每次80元到120元不等。另外,我们还接其他一些室内外保洁的活,收入比种地挣得多。”张春花笑呵呵地说。

眼下已是春耕备耕时节,但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这些年随着土地流转,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已不再围着土地转,他们将土地流转出去后,或发展畜牧养殖,或从事二三产业,不仅转变了生产经营方式,也进一步拓宽了增收途径。

昌吉州从2010年起,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有序流转,逐步探索出“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推动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本报记者/盖有军本报昌吉记者站/明文团

规范扶持让土地流转有章法

3月5日,王智办理完800万元春耕贷款,轻松地长舒了口气。

王智是呼图壁县大丰镇红柳塘村农民,2014年村里成立了红运来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他被推举为理事长。合作社整村流转红柳塘村一片区7580亩土地,搞规模化种植,实行农资购买、水肥管理、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的“四统一”。去年,合作社又在大丰镇高桥村流转土地1850亩,目前该合作社流转土地种植面积近万亩。

“合作社能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王智说。

春耕在即,这几天,昌吉州农经局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事宜。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1993年的《农业法》确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为农业大州,昌吉州率先启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尝试“小田并大田,土地向种植能手、大户和合作社、企业集中”。

农村土地流转之初,出现了一些简单的流转模式,存在流转价格低、流转行为和合同文本不规范、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等问题,还有个别人和集体将土地流转后挪作他用。为此,昌吉州加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地出台的政策宣传等。同时采用现场观摩、算账对比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走出“流转”就是“流失”的认识误区,在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和规范四条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奇台县是昌吉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最多的县市,流转率为耕地面积的56.8%,达到94.4万亩。该县农经局局长孙寿林感叹说:“以前一户农民二三十亩地,分成五六块之多,农田分割得支离破碎,这样搞农业现代化,比在麻袋上绣花都难。现在通过土地流转解决了这些问题。”

为推进土地流转,各县市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奇台县安排专项资金对土地流转实施奖补,对流转土地1万亩奖补1万元,2万亩奖补5万元。呼图壁县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种植、养殖能手和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和扶持。凡种植实现全程机械化,利用节水灌溉的,每亩地奖励补助100元。2016年又增设惠农政策,凡流转土地达到三年以上的,实现二次分红的合作社每亩奖励100元,大大激励了土地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据州农经局综合科科长孟彦介绍,全州农村集体耕地面积583.4万亩,截至去年底,全州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253.2万亩,占集体耕地面积的43.4%。目前,全州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7142份,大宗土地流转合同签约率达100%。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的形式为主,达176万亩,占69.5%;还有出租、互换、股份合作、转让及其他形式流转的土地,高效节水技术应用达到100%,全程机械化应用达到95%以上。

昌吉州还以实施土地承包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在全州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指导各县市对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进行全面调查清理,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做到承包合同、原始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面积“四相符”。

抱团发展帮农民腰包鼓起来

“侯勇,4800元。下一个……”就在前不久,在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会议室里,人头攒动,笑声不断,村民们高兴地接过一沓沓百元大钞,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去年,该村丰裕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7500万元,盈余460万元,股金收益率24%,每户农民平均得到盈余返还8000元,人均1800元,最高分红达到14.4万元。

2009年2月,腰站子村采取“村党总支+村委会+合作社”的“三位一体”模式,吸收本村350户村民入社,注册资金1650万元。近年来,腰站子村丰裕合作社流转经营土地6.1万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成了集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腰站子村村民亢启斌几年前把自家的承包地入股到合作社,自己又在合作社打工,这让他的收入增加了不少。他兴奋地说:“去年我的工资加分红收入了8万多元,加入合作社,减少了风险,多挣了钱,实惠很多啊!”

腰站子村村民韩万宝几年前将自己60亩土地流转到村上的合作社以后,自己在外地流转土地2000亩建起了家庭农场,从事规模化农业种植。如今,他的家庭农场每年收入40多万元。

土地作为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之一,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盘活存量与增量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益。

阜康市城关镇冰湖村比邻天池,几年前村里成立了合作社种植有机蔬菜等,并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在乌鲁木齐建立了15个直销店进行销售。村民杨双娇一家有7.7亩地,几年前她家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她本人给合作社打工,从每年4月干到10月能挣3万元,老公到城里搞装修,一年挣六七万元,不种自己家的地了,家庭收入反倒大幅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昌吉州农村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目前,昌吉州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3家、自治区级107家、州级合作社222家,入社社员总数11.25万人,农户8万余户,土地联营合作社经营面积达150.2万亩,建立以盈余二次返还为核心的分配体系的合作社达100家以上。

孟彦告诉记者,土地流转解决了“有人无地种、有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矛盾,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较好地解决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经营的问题,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格局,使土地得以连片集约、规模经营,推动农产品基地和示范区建设。

正是有了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推动,去年昌吉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7240元,比上年增加了800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位居全疆前列。

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

2月28日,阜康市城关镇大墩村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坐得满满当当,镇政府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已开班好几天了,村民们聚拢在这里,就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地聆听着专业老师们的现场授课。

近几年,因为土地征迁和流转,城关镇不少农民面临再就业的问题,镇政府结合实际,相继举办各类培训班,把职业技能培训班办到农民身边,帮助他们多学几门技术,提升增收本领。

“地里没活儿干了,但脑子不能闲啊!以前出去打工只能干些体力活,累不说收入也不高,现在参加了西式面点培训,我准备自己干。”村民诺然古丽·阿布都说。

土地流转让土地资源“资本化”,产生了显著的溢出效应,也充分释放了土地资源的经济潜力。

昌吉州加快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这些年在全州7县市建立了县级交易平台,70个乡镇建设了61个乡镇综合产权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促进了土地有序流转。

昌吉州通过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推行“四位一体”融资模式。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保险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缓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

近些年来,昌吉州把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此基础上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导向,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运行模式,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连接起来,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从而改进了生产经营方式,使农业走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的产业化经营之路。

昌吉州还出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设意见》,2014年以来,奇台县实施“十百千”工程,即通过培育扶持十家龙头企业、百家农民合作社、千名种养殖大户,推动和促进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扶强做大奇台糖厂、古城酒业、番茄酱厂、面粉加工等企业,有效带动特色农产品基地的规模扩展,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村经济能人、专业技术能人、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

土地流转“转”活了土地,“转”大了产业,“转”富了农民。截至2017年,昌吉州农产品加工企业达380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85家,其中国家级8家、自治区级67家。全州涉农品牌及商标达到173个。完成“三品”基地认证面积303万亩、认证“三品一标”产品达362个。已打造“五有”(有规模、有新技术集成应用、有效益、有龙头企业带动、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现代农业示范园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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