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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签约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哈尔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签约 本报29日讯(记者史向阳)29 日,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原标题:哈尔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签约

本报29日讯(记者史向阳)29

日,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签约仪式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举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根据合同,中国人寿将为全市9区275万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年协议保费9600万元。

2018年,按照《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市将建立与城乡居民医保相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市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经办规程、资金管理的统一政策和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结余中划出,个人暂不缴费,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000元,对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累计报销:一档缴费的居民,超过起付标准以上0~5万元(含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5~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5%,10~ 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15~20万元(含2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报销额度上不封顶;二档缴费的居民,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一档缴费标准执行。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哈尔滨市决定对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减半为7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6000元,符合大病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至少将多得到3500元以上报销金额。与此同时,困难人员和贫困人口在报销比例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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