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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为什么有一妻多夫


来源:大象公会

原标题:藏区为什么有一妻多夫|大象公会 藏区一些地方为什么会有一妻多夫的婚俗?几个丈夫和妻子之间如何

原标题:藏区为什么有一妻多夫|大象公会

藏区一些地方为什么会有一妻多夫的婚俗?几个丈夫和妻子之间如何相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婚姻法》的矛盾又如何处理?

文|蕃野尼洋

2017 年颇受关注的电影《冈波仁齐》,除了动人的磕长头朝圣,还向观众展示了西藏昌都芒康地区一妻多夫、兄弟共妻的习俗。

不过,由于电影并未点破人物间的这种关系,很多观众都误以为,片中的老人杨培为了照顾他哥哥的孩子、男主角尼玛扎堆,而一生未娶。

事实上,他们与其说是叔侄关系,还不如说老人是尼玛扎堆的多位父亲之一更准确。尼玛扎堆称他为叔叔,只是因为这种家庭的孩子一般称呼共妻兄弟中的老大为爸爸,其余的兄弟为叔叔。

影片中的另一个主角斯朗卓嘎,也嫁给了尼玛扎堆家的三个儿子。

这种独特的婚姻,并非出自电影虚构。《冈仁波齐》虽然是剧情片,但是由素人演员扮演自己,故事均取材于他们的真实生活。

藏区为什么存在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而且延续至今?

维系家庭财富的特殊方式

「一妻多夫」一词,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女性占据主导。

事实上,藏区的一妻多夫婚姻与所谓「母系社会残余」毫无关系,反而更体现父权社会的特点,绝大多数都是兄弟共妻,仍然以女方加入男方家庭的形式来缔结婚姻。

一般情况下,家长由最年长的丈夫担任,家庭财产也实行父系继承制。

存在一妻多夫婚姻习俗的族群在全球的分布/ 图片来源:坚赞才旦,许韶明《青藏高原的婚姻和土地:引入兄弟共妻制的分析》

这种婚俗也并非源于性别比例失衡,在各历史阶段,实行一妻多夫制度的聚落的男女比例基本都能保持平衡。即使随一妻多夫婚姻出现的多余妇女问题,一般也会通过远嫁、成为修行者、少数姐妹共夫等形式化解。

存在兄弟共妻传统的四川德格县更庆镇所日村2007 年时各年龄层的性别比例/ 数据来源:坚赞才旦,许韶明《青藏高原的婚姻和土地:引入兄弟共妻制的分析》

兄弟共妻的婚姻形式,其实是基于家庭经济发展的现实考虑。

存在一妻多夫婚姻的,并不是整个藏区,而是主要出现在西藏东部边缘及与其交界的川、滇藏区的一些小区域内,以及后藏的日喀则地区和喜马拉雅西南麓的拉达克、不丹等地。

这些地区一般都属于半农半牧地区,由于生态环境的限制,耕地和草场都十分有限,一般家庭想要维持生计,就必须兼顾农业生产和畜牧,有些地区还需要依靠制盐来增加收入。

此外,传统西藏社会的大部分家庭还需要在一些时段承担一定的劳役,因此家庭中对于男性劳动力的需求很大。

存在一妻多夫婚俗的西藏芒康盐井地区

这种条件下,一个家庭中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儿子,各自组成一夫一妻的家庭,家庭十分有限的耕地就会遭到分割。这样的小家庭,很快就会因为更少的耕地和劳动力而难以为继。

因此,这些地区往往流行「一家分开,乞丐一堆」的谚语。

相比之下,兄弟共妻既能规避耕地和家产的分割,又保证了家庭中有充足的男性劳动力,可以兼顾农耕、畜牧等多种经济形式,甚至还能从事贸易、外出务工,为家庭获得额外的收益。

此外,贵族家庭虽然占有大量耕地和财产,无须担忧生存问题,但也同样流行兄弟共妻婚姻。这更多地是为了保证家族的经济和政治势力不致削弱。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西藏贵族妇女

但是,无论为了生计还是势力,一妻多多都难免会给家庭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隐患。兄弟共妻的家庭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和谐共处

一般而言,如果一妻多夫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不透露内情,外人多半会像《冈仁波齐》的观众一样,难以发现他们的真实关系。

因为表面上看,兄弟共妻的藏族家庭其实与一夫一妻家庭差别不大,丈夫们和妻子一般都不会在公共场合表现的过于亲密。

结婚时,也多是在双方知情的前提下,由大哥迎娶妻子,兄弟则只是在事实上加入婚姻。如果有尚未成年的兄弟,也会在成年后加入共妻。

为了家庭和睦,丈夫和妻子也不会刻意区分孩子的亲生父亲,尤其是妻子,即使知情一般也不会说出来。

家庭组成之后,往往也只有妻子和年龄最大的丈夫会常年留在家中,各自操持家务和农业生产。弟弟(或者弟弟们)除了类似劳动外,通常要轮流外出经商、务工等,以增加家庭收入。

即使是丈夫们都在家时,一般也不会有太多不便。妻子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卧室,性生活方面大家也会默契地遵守平均原则。当外出经商或务工的丈夫刚回家时,妻子一般会优先考虑与久别的丈夫同房。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当一位丈夫选择去妻子的卧室过夜时,只需将房门反锁即可。

夫妻间的性生活安排一般都是依靠默契,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采用一些报道中所说的在门口放置信物等方式,更不会像影视剧中所表现的那样摆在明面上相互争执或者谦让。

不过,一妻多夫也难免牺牲共妻兄弟、尤其是年龄较小的丈夫的权益,因此也有不能忍受者想要解除这种婚姻关系。理论上这并不被禁止,但父母、妻子以及愿意接受一妻多夫形式的丈夫还是会尽力劝阻。

即使成功脱离了原来的家庭,这样的男性也几乎只能净身出户,过上艰难的小家庭生活。如果是在传统西藏社会,甚至会沦为寄附于领主庄园、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生活的阶层。

一个一妻多夫家庭中的家长说明大家庭的优势

为了保证大家庭的完整,有些家庭甚至可以接受某个丈夫在外另有情人和卫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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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次仁央宗在《西藏贵族世家1900-1951》中描述贵族共妻家庭处理情人问题

帕拉家族位于日喀则的庄园(即谿卡)旧址

但是,这种地方婚俗即使为当地人接受,也明显与中国现行的《婚姻法》相矛盾,二者为何能相安无事?

社会变革中的一妻多夫婚姻

1959 年开始的西藏民主改革,主要集中在宗教、土地等方面,虽然也影响了人们的婚姻选择,但西藏各地并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

直到文革时期,婚姻登记才在城市和一些乡镇中被严格执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被作为典型的四旧,遭到禁止。

更重要的是,70 年代开始在西藏全面推行的人民公社制度,彻底改变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模式,土地和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一妻多夫制家庭丧失了避免家产分割的功能。

这种情况下,人们纷纷开始放弃了一妻多夫。

不过,这种改变并不持久。1980 年代人民公社解体,在新兴的家庭责任承包制下,土地使用权和基本生产单元再次转回到家庭,一妻多夫婚姻的优势再次显现。

在那些原本就有这种传统的地区,兄弟共妻重新崛起,这类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很快得到了改善,更容易在改开年代率先致富。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法》也确实难以约束一妻多夫婚姻的复兴。

1981 年颁布的《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中事实上承认了1982 年以前缔结的一妻多夫婚姻,但再次强调废除多偶婚。

在民政部门,这种家庭只需要登记年龄最大的丈夫和妻子即可,在法理上,他们缔结的都是一夫一妻的婚姻。

计划生育方面,由于藏区实施宽松,且有一些特殊条例,也不会造成多夫家庭只能生育一两个孩子情况。

即使是当地的行政人员,对这些登记婚姻的实质心知肚明,一般也不会刻意干涉。因为兄弟共妻的婚姻形式,确实是适应当地生产环境的最佳选择,如果强硬禁止,不仅会与村民疏远隔阂,还很可能造成贫困率上升,为当地官员的政绩抹黑。

乡党委书记热情地向记者介绍当地的一妻多夫婚俗

不过,随着近年来藏区经济与外界的联系越发加深,年轻人也有了接受现代高等教育、外出打工、依靠旅游业获得收入等全新的认识选择,他们不但频繁接触外界,而且生计不再困于有限的耕地和草场。兄弟共妻婚姻原本便是现实考虑的结果,自然再一次走向衰落。

如雨崩村位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峰脚下,旅游市场的开发使得多数居民放弃了传统的生计方式,转而经营餐馆、旅店等行业,结果这个原本具有一妻多夫婚姻传统的村落中,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放弃兄弟共妻。

▍雨崩村中的客栈

1998 年以后,雨崩村新增的家庭没有一家在采用兄弟共妻形式 / 数据来源:坚赞才旦、许韶明,《青藏高原的婚姻和土地:引入兄弟共妻制的分析》

到这些地区旅游的一些游客,在欣赏自然景观的同时,或许还抱有一睹婚俗奇观的心理。他们可能不会意识到,正是旅游业为村民带来的收入,正在成为当地居民放弃传统的最大动力。

参考资料:

班觉,《太阳下的日子:西藏农区典型婚姻的人类学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12

坚赞才旦、许韶明,《青藏高原的婚姻和土地:引入兄弟共妻制的分析》,中山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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