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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将引入同股不同权公司 要求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来源: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讯12月15日消息,港交所今日收市后发表《创业板谘询总结修订创业板及主板上市规则》,从规则修改中看出:创业板及主板的上市要求将更接近;创业板将成为独立市场为中小企服务,不再是转往主板的&ld

凤凰网财经讯 12月15日消息,港交所今日收市后发表《创业板谘询总结修订创业板及主板上市规则》,从规则修改中看出:创业板及主板的上市要求将更接近;创业板将成为独立市场为中小企服务,不再是转往主板的“踏脚石”。修订后的创业板及主板上市规则将于2018年2月15日(规则修订生效日期)生效。港交所(00388)建议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为三类型企业设下不同门槛,若新经济新股市值规模达百亿元以上,最快明年第三季可在港正式上市。

港交所建议修例引入三类型企业:

第一类是新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有关企业必须是“新经济股”。上市市值最低为100亿元(元,下同),而且有10亿元收入;若市值达400亿元,则不设收入要求。

第二类是放宽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来港作第二上市。市值要求是100亿元,同样只限新经济企业,今日或以前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可沿用当地的同股不同权架构,不需遵行香港针对同股不同权所设的投资者保障,意味阿里及京东等可不作架构重组,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今日以后始上市,而日后有意在港第二上市,则要符合香港对同股不同权的要求。

第三类则是无收入的生物科技企业,但市值要求需达15亿港元以上,以及其研究阶段不能处于太前期,同时由基石投资者拥有的股份将不会计算为公众持股。李小加指,对新经济的定义除会有明确测试(bright-line test)外,亦会加入其他的判定条件,以防有人浑水摸鱼。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这不是一次容易的改革。作为香港市场近二十多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它从一开始就面对前所未有的争议,尤其是是否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未盈利公司上市等议题,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市场都是不容易抉择的监管选择题。

以下是李小加讲话原文:

今天,香港朝着上市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经过几个月的公开咨询,香港市场已经就完善上市规则、拥抱新经济达成了积极的共识,探明了市场改革的大方向,我们刚刚在网站上公布了这次咨询的结论。

我想对每一位参与了此次咨询的投资者、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代表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你们真诚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感谢你们用集体智慧推动了香港市场的进步!我相信很多的朋友都会为香港点一个大大的赞——香港,我真的为你的开放和务实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这不是一次容易的改革。作为香港市场近二十多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它从一开始就面对前所未有的争议,尤其是是否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未盈利公司上市等议题,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市场都是不容易抉择的监管选择题。四年前,我们只能以梦境为由尝试抛砖引玉,希望启发市场就这些关系香港公众利益的议题开展讨论,但根本不敢奢望我们的市场能够在短期内达成共识、启动改革。

幸运的是,在这四年中,新科技和新经济已经成为驱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浪潮,它们在深刻改变人类,特别是中国人的生活。新经济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创造了激动人心的投资机会,获得了全球投资者的拥抱与追逐。幸运的是,香港是一个充满内省和开拓精神的城市,虽然我们错过了一两个大的IPO,但是大家开始认真地思考香港应该如何与时俱进、如何巩固自己独特的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了,大家开诚布公的讨论也越来越有建设性与可行性。幸运的是,我们的政府和监管机构是富有远见和担当的,不仅没有因为困难而却步,而且一直积极领导与推动这场咨询和改革。

正因为有这么多人奉献真知灼见,我们对市场未来发展的构想才能越来越清晰。正因为有这么多香港人的认真和坚持,我们当年的梦想才能变成现实:在遵循程序公义、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市场各方达成了共识,真的“做出了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根据咨询中达成的共识,我们将在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列出有关尚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和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的规则框架,我们也将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方便更多已在主要国际市场上市的公司来港进行第二上市。总之,改革后的主板将能聚集更多类型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高成长创新公司。与此同时,我们也提升了主板及创业板上市门槛,并对创业板重新定位,希望创业板能够继续吸引更多优质的中小型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的咨询不是一场非黑即白的是非题,更不是一场必须分出谁胜谁负的选举。咨询只是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法让市场各方各抒己见,让监管机构听到所有的声音,让我们通过集体的智慧求同存异。现在,市场已找到最大公约数,为市场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然,在最大公约数之下,市场各界对于不同问题的看法永远不可能也无必要完全统一起来。这正是香港程序正义和法治精神的体现。

也许很多朋友会问:“不同投票权架构”真的是一种更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吗?吸引新经济公司一定要靠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吗?投资者能承受无收入公司的风险吗?其实,我们无意改变任何投资者对于这类多元化公司的既定喜好,我们只是想把上市的大门再开得大一点,给投资者和市场的选择再多一些,因为不想把非常有发展前景的新经济公司关在门外。如果您对“不同投票权架构”或无收入公司始终心存疑虑,您绝对应该避开这类公司,修改后的上市规则也不会影响您的利益;但是,如果您非常看好一家公司的前景,并且不介意它的多元化结构,修改后的上市规则将为您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不少朋友关心新规则中有关投资者保护的问题,我想大家需要分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控股股东侵害;二是控股股东是如何取得控股地位的。我必须强调,在新的规则中,现有规则对于第一个问题所涉及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丝毫没有因为引入“不同投票权”架构而改变或者减少。上市规则中新增的章节只是改变了以前只允许通过资本投入来获取控股地位的规定,现在允许新经济公司通过合同(即公司章程)形式来获取控股股东地位。为了应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风险,新的章节还将对这一权利设定更具针对性的特殊投资者保护措施。

明年第一季度,我们计划推进上市规则的细则咨询,欢迎大家届时继续发表意见,与我们一起制订出全面、完善的细则规定,实施最有利于香港市场发展、最能保持香港国际竞争力的方案,尤其是一定要设定好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我们的市场不仅要让更多更新的发行人走进来,还要让我们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更好保护。

股票市场如同一个百货商场,只有货架上的货(上市公司)更加丰富、更加符合顾客(投资者)的需求、更加安全,才能吸引四面八方的顾客,才能人气旺、有活力。

我坚信,这次改革完成后,我们将可以同时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从而让我们的市场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富有活力,让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竞争力。很多新经济公司都对我们的上市机制改革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近期,我们已经收到了越来越多新经济公司有关来港上市的查询。

朋友们,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的两个篇章和新改的第二上市规则将只是一个开始,我期待着和你们一起共同书写香港市场发展最华丽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荣辛 PF049]

责任编辑:荣辛 PF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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