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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及2项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及

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及2项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及2项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内蒙古双河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及2项抵债资产进行单户处置。截至2017年9月30日,债权总额及抵债资产(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合计为279,234.41万元。债务人及抵债资产分布在呼和浩特地区、鄂尔多斯地区、巴彦淖尔地区和阿拉善盟地区。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详见下表,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34 0471—2830352

  电子邮件:maxinquan@cinda.com.cn

  zhangjiaqi@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处置公告有效期:28天;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8天。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更正:2017年5月30日在《内蒙古日报》第六版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将序号1中保证人名称由“鄂尔多斯市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李生华、张东、杨子文、安冀”均更正为“鄂尔多斯市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李生华、赵清梅、张东、刘粉霞、杨子文、付世莲、安冀、王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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