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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下调出租车承包费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武汉下调出租车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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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7月28日电(廖君、刘逸鹏)“实行承包经营的非纯电动出租汽车,企业全额出资购车的,企业收益按照不高于1000元/月进行调整;驾驶员一次性出资达到或超过购车款的,企业收益按照不高于600元/月进行调整。”2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知》正式发布实施,旨在清理经营性收费,为“的哥”“的姐”减负。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共“二十条”,重点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主体责任的明确、行业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整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的改善三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范。

  《通知》鼓励巡游车企业积极探索新型利益分配和服务管理方式,与驾驶员共担运营风险、利益合理分配。其中,对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巡游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按照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规定,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与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

  从2015年1月1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向经营者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2016年,武汉市再次对出租车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调整。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出租车企业经营合同剩余期限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清理当前实行承包经营的巡游车经营收费。同时,针对机动驾驶员管理费、天然气设备折旧费等做了相应的调整与规定。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起,武汉市政府将连续五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出租车发展。公安交管部门也在公共场所和严管路段,增设一批巡游车临时停靠点。

  《通知》不仅对违规服务的驾驶员严格实施违规退出机制,还将巡游车企业经营资格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挂钩,体现优胜劣汰准则。

+1 【纠错】 责任编辑: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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