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挂出互联网金融的“羊头”却不卖了 匹凸匹和鲜言齐遭证监会处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挂出互联网金融的“羊头”却不卖了 匹凸匹和鲜言齐遭证监会处罚

每经记者 吴凡 每经编辑 张海妮

5月19日晚,*ST匹凸(600696,SH)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三封《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三封处罚书所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包括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等,而涉案方除了上市公司匹凸匹外,还包括匹凸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

不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上述三封处罚书对鲜言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了详细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首先,证监会认为,匹凸匹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匹凸匹原名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股份),涉案期间匹凸匹实控人、董事长为鲜言。而在未经匹凸匹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鲜言启动了匹凸匹名称变更程序。

根据鲜言指示,匹凸匹员工周某萍于2015年4月9日向上海市工商局提出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4月1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

此外,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而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28日签发的营业执照,匹凸匹的经营范围是“生产与销售高级挂釉石质墙地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公司更名预先核准中匹凸匹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构成证券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

证监会认为,上述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化的重大事件不晚于2015年4月16日形成。

而实际情况却是,根据处罚书披露,直到2015年5月7日,匹凸匹才举行董事会第10次会议,对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化等事项进行决策;当年5月11日才对外披露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对此,证监会认为,匹凸匹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而鲜言更是对匹凸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负有直接责任,由此匹凸匹被罚款60万元;鲜言被罚款90万元。

鲜言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误导投资者

2015年5月11日,匹凸匹发布了多个更名公告,其中除了披露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匹凸匹外,还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许可业务除外);金融软件研发和维护等,并且披露匹凸匹获得控股股东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多伦)的承诺,获得www.p2p.com 的域名使用权。

而事实上,匹凸匹发布相关公告后并未表现出任何发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意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相关公告发布后,匹凸匹未增加金融服务业务领域的人力资源投入,未购入与金融服务业务相关资产,未实际运营任何金融服务业务,未产生任何与金融服务业务相关的收入与利润。

此外,从匹凸匹公告内容看,www.p2p.com网站正在筹备中,并无任何业务运营,且香港多伦只免费授权该网站域名使用1年,后续存在不确定性。而互联网金融为当时股票炒作热点题材,上述公告内容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在股价方面,处罚书显示,匹凸匹发布更名系列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匹凸匹股价连续涨停。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96元到10个交易日后最高价为25.51元,上涨幅度为132.76% ,显著偏离上证指数同期22.02%的涨幅。”

值得注意的是,鲜言控制账户组曾在上述事项披露之前连续买卖匹凸匹,在策划、发布相关信息后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即开始着手寻求出售匹凸匹股份。

对此,证监会认为,匹凸匹通过发布更名系列公告,误导投资者认为公司所从事业务与金融服务业相关,误导投资者相信公司将转型发展金融服务业务,误导投资者对公司前景、公司价值的判断。

在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之后的多个交易日内,鲜言则进一步通过虚假申报等多种手段,制造投资者积极买入匹凸匹股票、市场对公司转型普遍乐观的假象,进一步造成对投资者的误导。

综上,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匹凸匹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鲜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