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也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事实上,保障律师执业也是司法改革的另一个“牛鼻子”,律师执业的个案处境检验新一轮司法改革诸项措施的落实程度,也关乎国家与社会法治理想的落地。

昨日,司法部举行主题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律协会同两高三部出台文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职责,“渠道通畅、快速受理、联动处置和有效保障”。

保障律师执业,近几年的各方文件和表态密集出现,用力不可谓不猛,但正如熊选国所言,“实践中确实还是有些反映,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两个“还是”,足见律师执业环境的依然不乐观。此次为律师执业环境改善专门出台的“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可以说事无巨细,详细列举了诸多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规打断或被制止按程序发言,以及被违规强行带出法庭等”。

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方式各有优缺点,通过列举呈现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现象,无疑意在归纳和穷尽具体司法实践中的侵权表现。此次司法部会同两高三部罗列的诸种侵权手段在现实中均有所指,以“被违规强行带出法庭”为例,2015年1月,南都社论就以《“把律师赶出法庭”,法治将百思不得解》为题表达关注,彼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便将律师屡屡被违规强行带出法庭视为解决“庭审虚化”、走过场和摆形式的关键环节。

律师的现实执业处境堪忧,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从“会见难”开始,“如数家珍”般谈及十大难题,显然这并非个别律师的孤立体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中央最高层对本轮司法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微观层面看律师其实也是人民群众(或者说律师首先是人民群众),律师作为法治进程的重要参与群体,有别于侦控审的公权身份,其在具体个案中的法治体验也因此更接近普通民众的所见所感。律师执业的困境甚至在依法履行会见权利之前便有显现,比如能否顺畅接受委托、案件代理报备、律师和律所年检等环节中,律协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的服务和监管同样存在需要改进和理顺的细节。《律师法》对律师职业的定位多有变化,这几乎与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同步,“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一表述,力在廓清所谓律师为“坏人”辩护、与侦控审作对的顽固误解和偏见。保障律师执业就是在捍卫公民合法权益,也是在改良国家法治土壤,可贵的是,这正在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

律师执业受阻,最迫切需要的是渠道清障和权利伸张,这是“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被寄予厚望之处,搞清楚具体司法环境中最常侵害和阻碍律师执业的环节、部门和人群,对症下药(关键是真的“下药”)则是新机制中“联动”的意义———明确各部门责任,且责任到人、追责也到人。新规要求,“要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作出反应”,律师权益受损往往是突发情况,维权响应的速度以及响应机制的可预期,有待实践检验。快速处置,不仅是对侵害和阻挠律师执业的个案行为要有及时响应,在“快”之外也要重视“慢”——— 快速响应之后,当侵权个案热度消退,司法部会同两高三部对侵犯律师执业的具体行为和责任人,要有可能慢一些但必须精确打击的“处置”回应,而不至于杳无音信。

正如日前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所言,要抓住排除非法证据这个“牛鼻子”,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事实上,保障律师执业也是司法改革的另一个“牛鼻子”,律师执业的个案处境检验新一轮司法改革诸项措施的落实程度,也关乎国家与社会法治理想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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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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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就重大社会、时政问题发表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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