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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来源:法制日报

当今法哲学的发展深受哲学理论发展的影响。夏皮罗一方面运用了当今哲学发展中最前沿的实践哲学,特别是著名哲学家布拉特曼的规划理论,对法律的本质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说明,也即法律的规划理论。另一方面,他将法律的规划理论运用到法律推理这个领域,提出了法律实证主义贡献于司法实践的独特视角。简言之,《合法性》辩护了一种新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这种理论的核心是:将法律作为一种规划实践,法律制度是一种社会规划制度,它们的基本目标是弥补在合法性环境下其他形式的规划的缺陷。只有通过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规划实践,才能解决社群生活中的

原标题:合法性

作者,斯科特·夏皮罗,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教授与哲学教授。  译者,郑玉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刘叶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法律是什么”是法哲学领域的永恒之问,也是最能体现法哲学家理论雄心的核心主题。《合法性》一书是耶鲁大学法学院夏皮罗教授思考了近十年的成果,代表了他对法律的本质和合法性问题的系统观点。本书对法理学的许多重大而富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颇具独创性的看法。在这本书中,夏皮罗针对哈特的规则理论和德沃金的整全法理论,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规划理论,尝试超越哈特所发展的规则的社会实践理论。法律的规划理论对法律的本质做出了更为精致的解释,同时捍卫了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本书出版以后,在英美法哲学领域引发持续反响,被视为自德沃金的《法律帝国》以来最重要的法哲学著作。

当今法哲学的发展深受哲学理论发展的影响。夏皮罗一方面运用了当今哲学发展中最前沿的实践哲学,特别是著名哲学家布拉特曼的规划理论,对法律的本质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说明,也即法律的规划理论。另一方面,他将法律的规划理论运用到法律推理这个领域,提出了法律实证主义贡献于司法实践的独特视角。简言之,《合法性》辩护了一种新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这种理论的核心是:将法律作为一种规划实践,法律制度是一种社会规划制度,它们的基本目标是弥补在合法性环境下其他形式的规划的缺陷。只有通过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规划实践,才能解决社群生活中的复杂性、争议性和专断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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