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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托养中心49天死20人 当地政府:已严厉查处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自闭症少年死亡追踪︱韶关市政府:严厉查处新丰练溪托养中心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婧祎)今天新京报报道自闭症少年雷文锋死于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后,韶关市政府于今天上午作出回应称,已严厉查处新丰县练溪托

现场图

原标题:自闭症少年死亡追踪︱韶关市政府:严厉查处新丰练溪托养中心

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婧祎)今天新京报报道自闭症少年雷文锋死于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后,韶关市政府于今天上午作出回应称,已严厉查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

韶关市政府官网通报中称,今年2月中旬,在发现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存在有托养人员死亡的情况之后,韶关市公安、民政、卫计和新丰县相关方面组成专门工作组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练溪托养中心不具备托养条件,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象进行了妥善安置。

通报中提到,市相关部门已对该托养中心负责经营管理的四名主要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正在对托养对象的死亡人数和死亡原因组织深入调查。市纪委对涉嫌违纪违规的公职人员正在开展组织调查。

【早前报道】广东一托养中心49天死20人 原址曾是看守所(图)

3月10日,广东韶关新丰县殡仪馆内,工作人员拿出登记册查看练溪托养中心的死亡记录。新京报记者刘子珩摄

2月18日,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内,第二道铁门紧闭,禁止外人入内。新京报记者王婧祎摄

2月18日,一辆车从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大门驶出。当日,该托养中心仍在正常运营。新京报记者王婧祎摄

原标题: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调查

新京报记者前往殡仪馆查验尸体调查死亡人数;该中心副主任表示近期死亡人数已比以前少

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如今人去楼空,没有了往日的喧嚣。

2016年10月19日,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走失后,被辗转送到这里。2016年12月3日,雷文锋死亡。新丰县人民医院确定死因为伤寒。

今年2月24日,新丰县民政局要求这家托养中心整改,“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擅自离岗至今未归等问题”,并要求各委托机构接回各自的托养人员,共计733人。

在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显示,该托养中心目前已“撤销”。

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是20人。

建在看守所旧址的托养中心

3月10日,青山环绕下,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高墙大院,铁门紧闭。

周围村民介绍,这里是神秘之处,他们只知道是安置流浪人员的,平日不轻易对外开放。

托养中心设在原县看守所旧址内。村民们习惯称其为收容所,平日看不见里面,只能听到一些声音,嘈杂喧闹。

喧闹声从3月2日后消失。村民见到,省内其他地方的大巴车那几天将人接走,“一天有十几辆,坐五十个人的那种车。”

托养中心的前员工陈冰(化名)说,托养中心里面分为两个区域,前后由两道铁门隔开。

进入第一道铁门,右手边是一栋2层楼房,被称作“幼儿儿童区”。左手边也是一栋2层楼房,一楼是老人区,二楼是办公室和监控室。

两栋楼房中间有一块空地,作为活动空间。穿过这块空地,就是第二道铁门。

第二道铁门的后面是两座一层楼的平房,分别被称作男区和女区,居住着绝大多数的托养人员。两座房子中间,是各自的活动区域。

陈冰表示,托养中心由看守所改建,内部多处保留着原来的摆设,比如许多宿舍为水泥通铺而非床铺。

据民政部2015年颁布的《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下称《指南》)要求的“托养机构要提供单人单床,床上用品根据季节配备”相比,这里的情况并不相符。

2月18日,新京报记者进入第一道铁门,看到托养中心后半部分被高两米左右的院墙包围,墙头晾着一些衣服。第二道大门紧闭,看不到墙内的景象。

记者要进入第二道铁门时,被工作人员拒绝。

3月1日去接人的广东省某地救助站工作人员林齐(化名)回忆,此前他们来过练溪托养中心,看到里面房间很高,窗户开得也高,通风不错。

但这次,他进入第二道铁门,看到了难忘的一幕。

第二道铁门内的一处隔离区,里面的单个房间约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铺,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厕所也在房间里面,因为没有冲水系统,臭气扑鼻。

“感觉就是原来的看守所。”林齐在一份回忆信息上说,托养中心多个地方都存在问题,“2013年还没有消防证,厨房管理不规范,人员活动所偏少,人均可能二三平方米左右。”

而按照《指南》中规定:受托机构“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5㎡,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

林齐说,他看到屋子内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形容枯槁。被他们接回的流浪人员中,有些人脚底浮肿。

据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应当有别于成年流浪人员,救助保护机构不得将未成年人托养至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林齐表示,从2015年《意见》下发开始,未成年人不得和成年人混合托养,精神残障者也不能和正常人混合托养。

而据记者调查,练溪托养中心截止到今年,一直接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托养。

据一名去年在该中心工作的护理人员介绍,她当时所在的儿童区,有几十个孩子,但只有六七个护理人员。

这位护理人员说,儿童区的卫生条件并不理想,很多受托养的孩子有残疾,脑瘫等,大小便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照顾,护理人员一天都在忙。有的孩子因为不听话,又没有时间顾及,甚至被用绳子绑起来。

殡仪馆记录49天死亡20人

新丰县殡仪馆与练溪托养中心直线距离约1公里。

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于2016年12月3日去世。11天之后,雷文锋的父亲雷洪建在这里找到了儿子的尸体,随后将其火化。

雷洪建说,当天练溪托养中心一共有三具尸体让他辨认,死亡时间都为12月3日。

2月17日,新丰县政府网发布雷文锋死亡情况说明,也证实去年12月3日,确有另外两名练溪托养中心的安置人员因病死亡。

雷洪建回忆,在火化儿子时,一位殡仪馆工作人员安慰他说,“练溪托养中心一年送到这儿的尸体数量很多,能找到家属的也就两三个,你能来已经算对得起孩子了。”对于雷洪建的说法和网上的质疑,新丰县相关部门予以否认。

2月17日,新丰县政府网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托养中心并不存在今年还有多人死亡的情况。”

而在新丰县殡仪馆,登记有练溪托养中心多人死亡的详细记录。

3月10日,新丰县殡仪馆内,新京报记者提出寻找今年练溪托养中心的年轻男性死亡人员。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个笔记本称,练溪托养中心历年送来的死者都记录在册。

在殡仪馆提供的登记册上,练溪托养中心很多死者都没有名字,只有一串编号,如“OH178”、“无名氏386”、“无名氏683”等。这名工作人员称,因被安置人员“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其中今年一月份一记录显示,死亡日期为:1月30日,流浪发现地为:广东东莞,姓名为:无名氏386,性别:男,年龄:28岁。

按照殡仪馆的登记册显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内,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有20人,其中广州地区15人,东莞3人,韶关1人,连州1人。

随后,新京报记者又以找人的名义,要求查看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年轻男性尸体。

工作人员带记者来到殡仪馆告别厅后面,这里分别陈列着高1.5米左右,共三层的金属冰柜。

按照殡仪馆的登记记录,工作人员依次打开4个冰柜,从中拉出四具装在黄色袋子的尸体。

这4名死者都是年轻人,尸体保存完好。分别记录为“2.15,从化,CH169,男,20”、“1.26,广州萝岗,31403001”、“2.13,广州萝岗,30905005,男,22”、“2.18,广州萝岗,31402004,男,10”。

记者一一辨认后,表示并非所找之人。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练溪托养中心今年送来的年轻男性遗体就这么多了,其他为老年人和女性死者。

另外,新京报记者获得3份新丰县人民医院今年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两男一女,姓名都为“无名氏”加一个编号。

这3份医学证明和殡仪馆提供其中3名死者信息相符。

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定:无法查明死亡受助人员身份或无法联系到其家属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则由救助机构办理火化手续。

根据今年1月份以来的《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韶关日报》等报纸刊登的“寻死者亲友启事”,新京报记者共找到8名人员与新丰殡仪馆登记册上登记的死亡人员信息相符。

综上,新丰县殡仪馆登记的1月-2月18日的20名练溪托养中心死者名单中,新京报记者看到死亡证明或登报启事以及殡仪馆所见尸体共15人。

另据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透露,该站2011年至今共向练溪托养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6年内死亡近百人。

对此,新京报记者统计上述工作人员所在地主要报纸,当地救助站为练溪托养人员死后刊登寻亲启事的,仅2014年人数就有22人。

“送去的时候人基本是健康的,但是新丰(过得)实在太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在他统计的死亡原因中,有数十人死于肺炎。“这和中心卫生条件不够好有很大关系。”

上述数据未得到练溪托养中心和新丰县民政局证实。

练溪托养中心副主任刘凤在多个死亡证明上标注为“监护人”。

3月19日,刘凤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死亡已比以前少多了,之所以存在死亡的情况是因为送来的都是流浪人员,送来时就疾病缠身。

“一年盈利一两百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练溪托养中心从2010年开始运营,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

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显示,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为“粤韶新民政字第07021号”,法人代表为罗丽芳。

罗丽芳的亲属罗腾(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39岁的罗丽芳曾是新丰县社会福利院一护工组长。2010年,新丰县民政局提出要新增一处托养机构,罗丽芳抓住了机会。

按照当年县民政局与自然人罗丽芳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新丰县民政局作为甲方将县福利院接收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来的部分寄养人员转给乙方罗丽芳经营和管理。

按照协议,寄养地点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场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负责。

另外协议中明确,转移给罗丽芳的所有人员,新丰县民政局按现行供养费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币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为局管理费。若供养方增加供养费,按增加额的10%提留作为局的管理费。”

六年来,练溪托养中心业务范围逐年扩大,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中标,获得当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服务项目。

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7月,练溪托养中心中标了东莞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为两年。

多位知情者回忆,练溪托养中心最初接收的托养人员仅有几十人,2016年时增加到五六百人规模,直至2017年3月被要求整改时,托养人员共733人。

罗腾告诉新京报记者,2015年开始,练溪托养中心有明显盈利,“一年一两百万以上”。

按照2015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意见》,对于长期滞留救助站的流乞人员,可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实行站外托养。

另外,《意见》要求,对于站外托养机构,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托养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要及时终止托养协议。

据林齐透露,他们作为委托机构,前往练溪托养中心检查,“每次看他们吃的都不错,但也都是因为提前通知的。”

林齐说,根据练溪托养人员的送院记录,多数存在营养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也多次就练溪托养中心病死率高等问题,向市政府和民政局申请提高托养费,更换托养机构,但均未获批。

此外,2016年10月31日,新丰县民政局对练溪托养中心发出整改通知书,指出其存在未按期参加年检、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要求其在当年11月15日之前限期整改。

练溪托养中心背后现公务员身影

今年2月24日,新丰县民政局对练溪托养中心再次发出整改通知,提及“中心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从2016年10月擅自离岗至今未归等问题。”

罗腾及多位知情人透露,练溪托养中心自成立伊始,就一直有相关官员的关系人参与经营。

罗腾称,练溪托养中心成立时,时任新丰县民政局一主要领导安排其侄子李志成,负责托养中心财务工作。即使罗丽芳作为法人代表,也无法接触到托养中心财务工作。

托养中心的前员工陈冰说,员工每月工资都是由李志成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罗腾回忆,2016年8月,李志成退出托养中心,上述民政局领导又安排李伟理与刘秀玉接任李志成的工作。对外则是刘秀玉主管财务。

陈冰对李伟理与刘秀玉的印象深刻。他透露,李伟理与刘秀玉是夫妻,刘秀玉来托养中心之前经营着一家小卖部,而李伟理也经常来到托养中心内处理工作,“就像话事人”。

李伟理的另一个身份是新丰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他的照片贴在新丰县司法局大院公示栏里。

2月18日,新京报记者在练溪托养中心见到了李伟理,他自称是托养中心的工作顾问,对该中心死亡情况不清楚。

知情人说,练溪托养中心在2016年9月起陷入了股权之争,争夺的双方是法人代表罗丽芳与后来的中心主任刘秀玉。

根据罗腾的说法,2016年8月罗丽芳生病住院,原本负责财务的刘秀玉因此接管了练溪托养中心的管理工作。罗丽芳9月病好后,刘秀玉并不愿意交出管理权。

该中心内部资料显示,刘秀玉目前担任中心主任。陈冰指出,财务部负责人李品鑫、中心副主任刘萍都是刘秀玉带来的人,而李品鑫正是刘秀玉的儿子。

罗腾称,罗丽芳一直在以报警、向县政府各单位投诉等方式维权。

3月8日晚,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罗丽芳被新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远在深圳的雷洪建听说了练溪托养中心被整改的消息。

3月12日,雷洪建表示,儿子的死若能换来700多人的希望和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也算死得有意义了。

新京报记者刘子珩王婧祎实习生张世超王雅君邓宇晨广东报道

[责任编辑:刘涛 PX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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