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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重现阳光,单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恢复


来源: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菏泽3月1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李祥敏) 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创伤修复,帮助他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单县法院组织心理咨询师及时干预,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恢复。

原标题:菏泽:重现阳光,单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恢复

齐鲁晚报菏泽3月1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李祥敏) 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创伤修复,帮助他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单县法院组织心理咨询师及时干预,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心理恢复。

“不要紧张,能不能告诉我,在你小的时候身心有没有受过比较大的伤害?”在单县法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该院特邀心理咨询师王霞正在对一起刚刚宣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进行心理疏导。王霞是单县开发区实验中学的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同时她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单县法院特邀心理咨询师。

被告人李某刚满16周岁,还处于花季年龄,却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内心惶恐不安,心理受到极大冲击。在案件宣判后,单县法院按照该院《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预机制》规定的程序,及时跟进,决定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修复其濒临崩溃的脆弱心理。3月13日下午,李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本院未成年心理健康中心,接受判后心理恢复。心理咨询师王霞运用神经语言学相关知识,采用认知疗法、意象疗法、焦点疗法等,对被告人李某心理创伤进行了修补,引导如何进行换位思考,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并对其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进行心理指导。经过近2个小时的交谈,李某心理渐渐放松,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为自己的行为给父母、家人带来的伤害感到后悔和自责,并愿意积极改正,决心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后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李某的父亲对王霞老师和该院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单县法院创新实行了“未成年心理干预”机制,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在本院干警中培养了1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6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在庭审前和判决后运用心理学知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并与单县一中、开发区实验中学、人民路小学等中小学校建立院校联动机制,共同预防青少年因心理问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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