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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精准扶贫,济南每年可减少贫困人口因病支出1亿元


来源:齐鲁壹点

6日,记者从济南市扶贫办获悉,《济南市医疗精准扶贫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实施办法从查体、诊疗、住院、结算到居家护理等环节细化完善制度链条,每年可减少贫困人口因病支出1亿元以上。

原标题:医疗精准扶贫,济南每年可减少贫困人口因病支出1亿元

医疗精准扶贫,济南每年可减少贫困人口因病支出1亿元

03-06 19:21

6日,记者从济南市扶贫办获悉,《济南市医疗精准扶贫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实施办法从查体、诊疗、住院、结算到居家护理等环节细化完善制度链条,每年可减少贫困人口因病支出1亿元以上。

针对大病个人负担重问题,济南推行了“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医疗费用经医保、救助及商业保险赔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实行阶梯式分比例再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大。

济南市规定,对高血压、冠心病、肝病、恶性肿瘤等15 种控制病种贫困人口患者的门诊费用,经医院减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大病救助、残疾贫困人口残疾救助、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应由患者个人承担部分,由医疗扶贫专项资金根据费用额度按比例分段帮扶。其中,300 元(含)至1000 元部分帮扶50%;1000 元(含)至2000 元部分帮扶70%。费用超过2000 元的,经定点医疗机构专家组审核,2000 元以上的合理部分,由专项资金支付80%。

在住院帮扶方面,由患者个人承担的部分,200 元(含)至2000 元部分帮扶60%;2000 元(含)至5000 元部分帮扶80%;5000 元(含)至1 万元部分帮扶85%;1万元(含)至5 万元部分帮扶90%;5 万元(含)至10 万元部分帮扶95%。10 万元以上实施特殊救助。

对行动不便贫困人口看病购药难问题,还将由医疗机构上门组织查体,拟定治疗方案、确定用药种类,患者直接到村卫生室购药取药,行动特别困难的由医师送药上门,购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的80%给予再报销。针对特殊群体居家护理问题,给予失能人员、重残人员、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长期护理补贴支持,每月按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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