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年代的政治实验

中国两千多年来一直笼罩于官家主义制度之下,官权牢牢钳制了整个社会,即便是县以下的基层,仍然被官权的五指山牢牢控制。由于官尊民卑,中国民众普遍缺乏个人的权利意识。

文丨凤凰网主笔 张弘

一、辛亥革命是偶然的吗?

对于现代化的本质,李鸿章有着清醒的认知。

同治十一(1873年)年五月复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中,李鸿章写到:“臣窃惟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末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光绪元年(1875年)因台湾事变筹划海防折时,李鸿章再次写到:“历代备边,多在西北。其强弱之势、主客之形,皆适相埒,且犹有中外界限。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数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现代化具有强制性,其来势汹汹,不可抵挡。无论是否愿意,这股世界性的潮流都将裹挟所有国家的参与。统治者想继续紧闭国门置身于现代化之外,防止以夷变夏,已经没有可能。此前的两次鸦片战争,以及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已经让清政府和士大夫们认识到,现代化的冲击前所未有。官家主义下的宗法制度,对外的朝贡体系等等自秦代之后运行两千多年的体制,此时都显得颟顸而笨拙,并失去了维系下去的合法性。由于清政府的改革滞后于立宪派的要求,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的爆发。以此为起点,《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展开了历史叙事。100年前激变时代的画卷,也随着作者们的描摹徐徐展开。从官家主义制度向民主制度转型,中国人开始了艰难的探索。

关于辛亥革命,第一章的撰写者廖大伟以“低烈度”和“大业绩”喻之。前者是强调其有限革命的性质,以区别于法国大革命与俄国革命;后者是强调其世界性与现代性。

辛亥革命起于改革失败,继以军事暴动,终于谈判议和,整个过程虽变幻曲折,但整个国家无疑往前大进一步。从战争角度观察,军事冲突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爆发,时间也仅有125天。战事最为激烈的武汉之战,为时49天,起义军战死4300余人,受伤4100余人,清军方面因武器装备和作战素养更强,估计伤亡更少。纵观中国古代暴力造就的王朝更迭,其低烈度并不多见。同时,辛亥革命以很小的转型成本推翻帝制,实现共和,使得实施2000多年的秦制被一举摧毁,可谓秦代之后所仅见。

而辛亥革命的“大业绩”同样不容忽视。它让清廷和平移交政权,并建立了共和政体。此前,被皇帝一人掌控的政治权力,在民主政体下做出了明确划分,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衡,国会政治得以初步建立,这都是中国几千年未有之举。

辛亥革命是偶然的吗?廖大伟明显不同意李泽厚、张鸣、陆建国等人的观点。在他看来,武昌起义的爆发,“归根结底是时代变了,社会变了”,这两者引起整个社会的更大变化,“而且将一切矛盾聚矢于清王朝的专制统治”,这个时候出现革命高潮,“因为时机与条件已经具备”。清政府控制的改革,“总是迟缓于社会需求和民众心理所期待的节拍”。清政府的改革失败,“一是迟缓,二是迟了之后还缺乏诚意,一心只想要消弭革命,一心只考虑皇权永固。”用阎锡山的话说,“戊戌立宪,成世帝王。丙午立宪,国破家亡。”在辛亥革命的发生原因上,作者的观点是:清政府一再失误,错失了改革的最好时机。

二、被官家主义笼罩的中国社会

按照亨廷顿在《第三波》中的划分,第一波民主化长波是1828—1926年,第一波回潮是1922—1942年。中华民国1912年建立,正好处于第一波民主化长波之中。亨廷顿将政治转型粗略划分为三种模式:主动转变(改良),政权取代(决裂),交相改变(决裂式改良)。而辛亥革命,似乎将三种模式融合到了一起。

然而,民主的建立与民主的巩固是一道重要的分水岭。不同的国家,由于继承的政治遗产、文化传统、社会格局的区别,民主的巩固也结果不一。辛亥革命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民主制度得以初步建立。但是,政治家个人的素质,以及政治团体的政治操作,仍有很多可以检讨的地方。

以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为例,华盛顿领导的美国军队,与英军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战斗。《国家的选择:华盛顿与它的时代》显示,当时美国各州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吝于支持美军,部队官兵的薪水经常被拖欠,武器装备、食物、衣物等等严重匮乏。在这场战斗中,华盛顿一直被军费不足的问题所困扰,麾下官兵对此多有怨言。战斗七年之后,美国最后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此时,有人劝说华盛顿拥兵自立为王。在中国,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以仁义著称的赵匡胤也不例外。但是,华盛顿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这一提议。他以自己崇高的威望说服了官兵,解散了部队,回到家乡继续做农场主。其后,又以巨大的道德感召力支持了费城制宪会议。当选首任总统之后,他做满两届即毅然辞职,为此后的美国总统树立了杰出典范。

正是由于费城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美国建立了联邦制,实现了横向的三权分立,纵向的中央与州的权力分割。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责分明,而且都很强大。在这样的制度之下,美国获得了长期的稳定和发展,进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然而,中美两国所继承的政治遗产和社会现实并不相同。此前,美国一直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的代议制,以及法律制度都被移植过来。由于北美地广人稀,英国对美国的统治及社会控制力很弱,美国形成了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而中国两千多年来一直笼罩于官家主义制度之下,官权牢牢钳制了整个社会,即便是县以下的基层,仍然被官权的五指山牢牢控制。由于官尊民卑,中国民众普遍缺乏个人的权利意识。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从政者和政党的政治意识、政治操作手法、底线以及政治品格就显得更为重要。《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第二章,杨天宏揭示了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权力斗争。由于双方都没有为中国政治制度铸造出超越性的品质,中国由此陷入了无休止的内斗。

三、孙中山和袁世凯的历史局限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前,同盟会1911年12月26日在上海哈同花园开会,宋教仁力主内阁制,权力在国会。而孙中山力主总统制,权力在总统。最终,孙中山的意见胜出。然而,按照事先约定,孙中山不久之后就必须交出权力,让位于袁世凯。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临时约法》,将自己就任时实施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国务院获得了很大权力,而总统的权力受到了很大限制。与此同时,作为立法机构的参议院获得了广泛权力,以约束行政权。西方的责任内阁制,除了规定议员对政府的约束力,大多同时也规定总统在必要时可以解散国会。但是,《临时约法》仅立法机构参议院有“同意权”,而行政机构的总统却没有“解散权”,违背了分权制衡的法理。事后,连革命党人谭人凤和章太炎都有检讨。

由于参议院立法权过大,而大多数参议员都是“孙党”,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后,国会立即着手修改《临时约法》,两院各选30人为宪法起草委员,历时三个月完成《天坛宪草》。《天坛宪草》虽部分修改《临时约法》,但仍保留国会对于行政首脑任命官员的同意权,继续实施责任内阁制,袁世凯所提的“约法增修咨询案”被国会否决。

于是,袁世凯授意各省督军和民政长官反对。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解散国会。其后,袁世凯、张勋复辟,段祺瑞执政后引发的新旧国会之争,孙中山发动的护法运动。时人杨荫杭质问到:“因北方武人破坏法律,于是乎有‘护法’,用意至善也。然频年护法,频年内乱,人民怨讟,信用丧失于外,而法律破坏如故,则知所谓护法者,实未尝有丝毫之成绩。虽爱护法者,亦不能为护法者讳也。不但此也,广西人护法,广东人亦护法。同是护法也,何以一转瞬间,广西人与广东人又互相吞噬,一若有不共戴天之仇?向者与北方不能相容,固曰法律破坏,广西人与广东人不能不合力以护之也。试问今之所护,又是何物?”

如果从政治学的角度审视,辛亥建立的共和政体与国会制度有诸多需要检讨的地方:

首先,《临时约法》出于孙中山主导的同盟会议员一方所定,偏向明显。按照美国宪政专家布鲁斯·阿克曼对美国宪政的研究,制宪必须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当时的情形而论,各个省应该都有代表参加。其次,制宪完成之后,宪法要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以及足够的权威,就必须以相应的程序,通过民众的确认,比如投票,以获得合法性。第三,由于国民党在议会大选中获得明显的优势,作为立法机构的议会与袁世凯主导的行政体系产生了激烈冲突,以致正常的行政决策困难。这种离心式民主导致了民主体制的崩溃。第四,未能规定现役军人不能担任行政职务。整个北洋时期,总统和地方行政首脑都有军人担当。第五,地方割据严重,国家没有真正实现统一。尤其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缺乏足够的权力和权威维持最低限度的社会秩序。第六,经济发展水平过低,不利于民主制度的巩固。第七,政界人士、知识精英和一般民众对于民主的期望值过高。他们不明白,民主决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国会政治更需要一定的成长期。对此,不仅需要善良的愿望,更需要足够的耐心。

例如,所谓曹锟“贿选”事件出来之后,立即引来了人们对国会政治的非难。对此,杨天宏给予了史实的清理。所谓的曹锟“贿选”,其实情乃是因为议员南下甚多,难以达到法定之数。为吸引议员参加总统选举和制宪,他给出席者发了500元出席费,其后又发了5000元的支票。然而,这5000元不能完全说是贿赂,据国会统计,“政府积欠民二、民六及民十一岁费旅费等项,每人应得4600余元”。议员因生活困难,曾多次索饷。曹锟此举,固然有笼络议员的嫌疑,但与秘不示人的行贿显然性质不同。

纵观各个民主国家,在制度和法律尚不完善的时候,都曾出现贿选现象。纷乱之象,并不比中国稍逊。著名学者秦晖认为,“贿选这个事,其实理论上讲是搞不成的,为什么呢?用经济学的角度讲,它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你送给我一瓶酒我是知道的,但是我投没投你的票你是不知道的,我完全可以喝你的酒,又不投你的票。你就算有权力查你也查不了那么多。”

对于民主的理解和实践,孙中山和袁世凯都有其短。杨天宏认为,“袁缺乏民主意识,手段陈旧,难以将中国引至现代政治指引的方向。但袁的价值在于提供了许多同时代人不能提供的东西。”罗文干曾比较袁世凯生前世后的区别,“较诸袁氏死后之执政者,则袁氏已不可及矣。袁氏之世,法令能行也,国库裕如也,各省肯解饷不敢截留也,官制官规非毫无定制也,中央之政不必请命于军阀也,对外尚能统一也,吏治也考绩也,仕途不冗滥也,百官不能躐等也,官方尚能整肃也,登庸有考试也。”至于孙中山,中华革命党重建的时候,要求其他党内同志向其个人宣誓效忠,并且摁手印,实为不妥。此外,其争取外援所用的方式和手段,固然可以理解,但也大可商榷。

因为种种现实条件的限制,加上离心式民主制度,最终的崩溃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中国人首次民主探索遭遇了挫败,但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毫无疑问,它是一笔丰富的政治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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