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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谁来管?海口城管:接到投诉30分钟内到现场


来源:南海网

海口市城管局副局长蔡能浩表示,城管部门工地噪音一定管,公共场所一定管,市民装修噪音一定管,投诉了一定要接。按要求,城管队员在接到市民投诉后,30分钟要到位。

原标题:噪音污染谁来管?海口城管:接到投诉30分钟内到现场

南海网滚动直播:《亮见》第七问——差距与期待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12月29日晚,2016年海口舆论监督直播品牌节目《亮见》推出第七问——“差距与期待”。《亮见》叩问,市民关注的噪音污染问题究竟谁来管?

12345投诉热线12月12日至18日的热线转办情况显示:有关噪音扰民的投诉件就有817件,占比8.29%,比前一周增加82件。近日,《亮见》记者就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情况进行了调查。

电动车警报器、小区附近的小餐饮店、建筑道路施工等产生的噪音污染问题让市民投诉不断。噪音污染谁来治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相互推责。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法律法规约束存在空白,执法确实有难度。海口市环境监测局工作人员认为,人为噪音应该由公安部门监管更合适。

海口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刘东认为,电动车声响装置问题应该归公安机关来管。他提出,噪音污染问题应该推行首办负责制。

  海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树强发言。南海网记者刘洋摄

  海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树强发言。南海网记者刘洋摄

海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树强表示,公安部门只要接到投诉,民警就会第一时间赶到居民区。各部门应该实行“谁接到,谁受理”,部门和部门要紧密对接,不能把问题推给老百姓。生活噪音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公安机关可对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海口市城管局副局长蔡能浩表示,城管部门工地噪音一定管,公共场所一定管,市民装修噪音一定管,投诉了一定要接。按要求,城管队员在接到市民投诉后,30分钟要到位。

按国家规定,居民住宅区内的噪声标准白天是50分贝以下,夜间应在40分贝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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