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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日记》组织看片会 预计明年3月正式上线


来源:重庆晨报

今年年中,一部讲述“莎姐”检察官故事的电影《莎姐日记》在重庆摄制完成,这部以大渡口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为原型创作的公益电影,通过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旨在通过大银幕来进行法治教育。昨日,重庆晨报记者获邀参加看片会,今天我们独家为你揭秘电影内容。

原标题:《莎姐日记》组织看片会 预计明年3月正式上线

《莎姐日记》片花截图。

今年年中,一部讲述“莎姐”检察官故事的电影《莎姐日记》在重庆摄制完成,这部以大渡口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为原型创作的公益电影,通过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旨在通过大银幕来进行法治教育。昨日,重庆晨报记者获邀参加看片会,今天我们独家为你揭秘电影内容。

检察官在电影中本色出演

《莎姐日记》片中,主要讲述12年前一起少女自杀案件深深刺痛实习检察官梅莎的心,使她深感未成年人救助任重道远,之后,在前辈检察官的悉心帮助下,梅莎历经磨砺,不但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员,还成为一名积极的普法志愿者的故事。

这部电影中,大渡口区检察院的部分干警本色出演,在剧中扮演起检察官。在看片现场,记者还见到一份《修改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上,大渡口区检察院的干警们针对样片中存在的小瑕疵一一列举,尤其是针对一些法律问题。

参与拍摄的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作为一部主打法治教育的电影,相关法律用语就务必要做到准确无误。在电影情节方面,他们将重点都放在法律用语上,如果大家的意见不同,还要探讨一番。

电影故事由真实案例改编

该剧由三个真实案件串联而成。如第二个故事,讲的是15岁的白志民偷用17岁哥哥白志军的身份证打工,为帮助同事生病的母亲而盗窃老板的现金,面临承担刑责的事情。

承办检察官陈运筠介绍,2006年夏天,她接到一起案件。湖北利川的王小勇(化名)来到重庆大渡口区打工,随后因涉嫌盗窃,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陈运筠在办案中发现,有时王小勇说自己15岁,有时又说17岁,这模棱两可的说法让陈运筠起疑。

之后,通过细心的工作,王小勇终于说出实情:他只有15岁,由于想出来打工,就冒用17岁哥哥的身份证去应聘。为了证明王小勇只有15岁,检察官陈运筠和何天庆一道赶到利川待了3天,终于找到证明王小勇身份的有力证据。“如果他是17岁,按照他盗窃的金额,就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陈运筠表示,王小勇因年龄未满16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最后对其做出不起诉的处理。

本报系列报道成剧本桥段

检方介绍,电影中所涉及的三个案件,均是由大渡口检察院办理的真实案件改编而成。通过剧中的“莎姐”检察官梅莎,将这三个案件串联起来,整部电影既可以看作是“莎姐”检察官的成长史,也可以看作是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三个主要类型案件——盗窃、抢劫、强奸。

此外,为了使电影中案件的呈现更加具有代表性,重庆晨报“莎姐故事”专栏的系列报道,被编剧创作成了很多桥段。

据了解,该片预计将在明年3月正式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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