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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 今年已有16人获刑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宁波12月28日消息(记者曹美丽)宁波市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通过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四部门的紧密配合,打击欠薪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宁波市人社部门今天公布了2016年全市已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员名单。

原标题:宁波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 今年已有16人获刑

央广网宁波12月28日消息(记者曹美丽)宁波市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通过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四部门的紧密配合,打击欠薪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宁波市人社部门今天公布了2016年全市已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员名单。

据了解,2016年,宁波市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6件,公安机关受理立案44件。截至目前,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案件16件17人,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理完结15件、判决16人。

人力社保部门提醒用人单位要做到工资不拖欠。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的,人社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如被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支付的,将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维权要理性,要通过正当渠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劳动报酬一旦被克扣或拖欠的,可及时拨打劳动保障维权电话96309(元旦至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进行反映。

附:2016年全市已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员名单

2016年宁波市已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判决日期

判决结果

企业名称

案情摘要

1

孙文君

2016-6-13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宁波孙家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201311月至12月,因经营不善并欠下高利贷,被告人孙君文拖欠被害人麻忠林、陈锋等30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76614.1元。20131228日,被告人孙君文逃匿外地且电话关机,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201412日,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于同年15日前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但被告人孙君文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151230日,被告人孙君文在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安徽农业大学南门附近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孙君文的家属已代为退赃人民币15000元。

2

嵇伟龙

2016-11-08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宁波市镇海胜鑫高强度紧固件厂

201481日至201571日期间,被告人嵇伟龙作为宁波市镇海胜鑫高强度紧固件厂的负责人,恶意拖欠苏志新等19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305916.03元。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宁波市镇海胜鑫高强度紧固件厂于同年829日之前支付上述职工劳动报酬后,被告人嵇伟龙以躲藏、更换通讯方式等手段仍拒不支付上述劳动报酬。

3

彭先云

2016-10-29

判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彭先云租赁余姚市小曹娥镇工业园区圣诺电镀有限公司12号车间,雇佣胡尧虎从事车间主管工作。被告人彭先云拒不支付胡尧虎20139月至201410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60000元,并关机逃匿。2015325日,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彭先云于同月28日前及时、足额支付胡尧虎劳动报酬,但被告人彭先云在指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16712日,被告人彭先云被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抓获。同月18日,被告人彭先云已支付胡尧虎全部劳动报酬。

4

张永来

2016-02-02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张永来租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工业园区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3-1-1车间,先后雇佣严丽君、张勇等30余名工人从事铝氧化加工。被告人张永来拒不支付严丽君、张勇、杨其辉等28名员工20158月至9月份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40710.5元,并逃匿。2015109日,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张永来于同月12日前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劳动者报酬,但被告人张永来在指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151119日,被告人张永来被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乘警支队刑侦大队民警抓获。同月26日,被告人张永来已全部支付上述劳动者报酬。

5

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屠央清

2016-08-30

被告单位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屠央清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单位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屠央清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至20151月,被告人屠央清在管理该公司期间,累计拖欠沈小红、刘香兰等20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03810元。2015111日,被告人屠央清逃匿。同年29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所欠员工劳动报酬,但慈溪水工鸟服饰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屠央清到期仍未支付。201623日,被告人屠央清代表公司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屠央清已代表公司清偿所欠员工劳动报酬。

6

吴松桥

2016-07-24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慈溪市附海欧亚电器厂

被告人吴松桥经营慈溪市附海欧亚电器厂期间,被告人吴松桥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于2015817日晚将厂里设备运至江西,失去联系。同年928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吴松桥限期支付职工工资。但被告人吴松桥在指定期限内仍未支付。至指定期限时,尚有人民币528400元工资未结清。现该部分工资已结清,被告人吴松桥取得了员工的书面谅解。被告人吴松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7

沈聪立

2016-05-03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慈溪市立盛电子元件厂

被告人沈聪立开办的慈溪市立盛电子元件厂,未支付钱志信20148月至20153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22000元、无法支付郭新建等20名员工20157月至8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69000元,后被告人沈聪立失去联系并转移厂里机器设备。同年97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慈溪市立盛电子元件厂于2015914日前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至同年914日,被告人沈聪立仍拒不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被告人沈聪立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8

杨仁志,刘亮

2016-05-09

被告人杨仁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亮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大红门海鲜排档

被告人杨仁志、刘亮共同在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436号开设大红门海鲜排档(未进行工商登记),因经营不善,在未通知员工的情况下,上述排档关门停业,被告人杨仁志、刘亮拖欠张帮培、宋砧等二十余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后被告人杨仁志逃匿外地且不接员工电话,逃避支付员工工资。被告人刘亮经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至该局谈话,但否认自己系排档经营者,拒绝支付员工工资。同年55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杨仁志、刘亮于201557日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被告人杨仁志、刘亮到期仍未支付。同年521日,公安机关对本案予以刑事立案。2015626日,被告人刘亮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杨仁志、刘亮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9

慈溪市宗汉勇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马德荣

2016-06-11

被告单位慈溪市宗汉勇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马德荣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慈溪市宗汉勇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单位慈溪市宗汉勇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马德荣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马德荣在管理该公司期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致该厂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支付朱晓伟等7名职工2015年度工资合计人民币17.1万余元并失去联系。20151230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马德荣限期支付职工工资。但被告人马德荣在指定期限仍未支付。201616日,被告人马德荣接电话通知,主动至慈溪市公安局宗汉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10

蔡国兵;

2016-03-08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欧艺石材厂

被告人蔡国兵在慈溪市观海卫镇五里村开办欧艺石材厂,共拖欠十来名工人工资合计50余万元。2015831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蔡国兵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但被告人蔡国兵仍失去联系。到案后,被告人蔡国兵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11

邬利民

2016-08-02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宁波金麻雀游艺器材有限公司

被告人邬利民经营宁波金麻雀游艺器材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30名工人工资16万元,并失去联系。同年93日,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邬利民限期支付工人工资。被告抓捕归案后,工人工资现已支付完毕。

12

常幸祖

2016-09-10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

象山瑞昊制衣有限公司

被告人常幸祖负责经营象山瑞昊制衣有限公司,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拖欠该厂62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92672元。2015916日,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于2015923日前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被告人常幸祖一直未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拒绝接听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职工的电话,并以改变联系方式、离开象山县等手段逃避支付,后被依法抓获。

13

毛发明

2016-05-14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

象山兴虎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人毛发明为象山兴虎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至201211月拖欠该厂133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535 214元。2013228日,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公司于201337日前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被告人毛发明一直未支付并以改变联系方式、离开象山县等手段逃避支付。被告人毛发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

14

张志鸿

2016-09-18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宁海县嘉业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人张志鸿系宁海县嘉业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56名职工工资。同年12月,被告人张志鸿逃匿,并拒不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20131226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宁海县嘉业服饰有限公司于20131230日前支付拖欠的全部职工工资。201629日,被告人张志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张志鸿支付剩余拖欠职工工资人民币100000余元。

15

王贤朋

2016-06-13

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宁海明威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人王贤朋系宁海明威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拖欠二十余名职工工资。201512日晚,被告人王贤朋将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转移,后逃匿,并拒不支付21名职工的工资。201515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宁海明威电器有限公司于同年16日前支付该公司职工的全部工资。2015213日,被告人王贤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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