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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狗咬人”事件再发酵:狗的主人拟诉多家媒体和微信号


来源:澎湃新闻网

今年7月,发生在江苏连云港的“狗咬人、人伤狗、人被拘”事件引发轩然大波。《连云港女“恶霸”》等网帖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帖主李玲玲以当事人口吻,在该网帖中称狗的主人陈妮是“女恶霸”,并怀疑狗主人有通天的本领,发出“这个社会人竟不如狗”的感慨,呼吁大家转发支持。

原标题:连云港“狗咬人”事件再发酵:狗的主人拟诉多家媒体和微信号

李玲玲右手腕被咬伤

一条被列入禁养名单的德国牧羊犬,咬伤了女邻居。伤者的男朋友一怒之下,打死了咬人的名贵狗,却遭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7月,发生在江苏连云港的“狗咬人、人伤狗、人被拘”事件引发轩然大波。《连云港女“恶霸”》等网帖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帖主李玲玲以当事人口吻,在该网帖中称狗的主人陈妮是“女恶霸”,并怀疑狗主人有通天的本领,发出“这个社会人竟不如狗”的感慨,呼吁大家转发支持。

该帖迅速引起热议。众多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纷纷加以转载,甚至有人扒出了狗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陈妮也因此“一举扬名”,被冠上了“连云港女恶霸”的名号。

近日,陈妮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连云港女“恶霸”》网帖的一些内容与事实不符,而一些网络媒体刊发的《连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圆其说!》的文章中贴出了含有其私人隐私信息的内容,这些信息全部公之于众使她身心遭受了巨大伤害。

陈妮称,身受流言之苦的她,决定起诉当时转载上述网帖的两家微信公众号。

12月24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证实,已正式受理上了上述案件。

当事人:事情真相与网帖有出入

陈妮是爱狗人士,据她介绍,2008年时她买了一条德国牧羊犬,但苦于没有地方养,便一直将狗寄养在狗舍。

2011年,由于“在海边,别墅周围绿地比较多,可以养狗遛狗”,陈妮搬到了目前位于连云区的别墅小区。

陈妮的这条德牧犬,属于大型犬只,今年已经8岁了。陈妮承认,邻居们确实会对这狗感到害怕,她也向邻居们道过歉。所以她平时都是把狗养在家里,只有到晚上10点后,才会牵狗出来遛一遛,“每次也就绕自家附近的绿地遛个500米,十分钟左右就回来了。”

陈妮说,此前,她的狗从来没有咬伤过别人。今年7月5日晚上10点过,陈妮照例出来遛狗,正好碰到了邻居李玲玲也在遛狗。据陈妮介绍,李玲玲的狗可能是泰迪,比较小,“我的狗一看到它就冲上去和它玩,李玲玲害怕她的狗被咬伤,便伸手把她的狗抱回来,结果手伸到我的狗嘴边,就被咬伤。”

李玲玲在帖子中的叙述是,她同男友王茹一道回家路上,迎面遇见牵着一条大狗的陈妮及其一名男性同伴。双方走近时,陈妮的狗忽然失控冲出,陈妮并未制止,后就咬住了她的右手腕,至其男友王茹赶到,狗才松口。双方随后发生争执。

当时,李玲玲报了警,在其发的帖子中还附有被咬伤的照片。但陈妮说,李玲玲的伤口“不算严重”,“如果德国牧羊犬真的是要咬人,不会仅仅只有一个牙印伤口”。

后来的警情通报中称,经民警调解后,双方同意自行调解。

据陈妮介绍,7月7日晚9点过,被李玲玲的男朋友王茹堵门许久的她,终于找到机会出来遛狗。后来,王茹不知从哪冲出来,和另一男子一路持刀追赶该狗,最后砍断其脊背,狗的血管爆裂,失血过多死亡。陈妮当场报警。

陈妮告诉澎湃新闻,7月5日狗咬伤李玲玲后,她使劲道歉,表示可以赔偿。但李不接受,她的男朋友还打电话说他“天不怕地不怕,让我赔偿,但是没有给我个具体数额”。

陈妮说,7月6日,原本她和李玲玲的母亲协商好,打算在8日坐下来好好沟通、解决此事,“没想到7日晚上对方下了这么个狠手。”

但李玲玲的母亲说,陈妮从来没有道歉,自家也没提过赔偿。“我们要谈,陈妮却说没时间,所以我们7月7日那天看到她出去遛狗,才气到了,冲动下发生了那样的事儿。”

李玲玲在后续的发帖中称,陈妮的狗是连云港城区禁养的德国牧羊犬,但是其登记的却是马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

据公开报道,今年6月,连云港曾开展城区养犬管理的集中整治,市区公安分局配合各区畜牧兽医部门对犬类进行集中免疫登记,而后公安机关对非禁养犬进行登记发证,并发放犬牌,但对禁养犬不予发证。

陈妮承认,她的狗并非马犬,而是德国牧羊犬,属于22种连云港市区禁养的烈性犬之一。当时,她是在一家宠物医院办理的《免疫证》,登记时由于不用带狗,因此填写的是“马犬”,并获得犬牌。陈妮解释,连云港公安机关只说明了“哪些犬禁养”,“但是没有告诉我们之前养的这些禁养犬只该怎么办,我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来领狗牌。”

网帖引发热议

今年7月11日,连云港警方委托连云港市价格认定局对被砍杀的狗的市场价格进行认定。后经认定,该狗价值3.6万元。

7月21日,警方将此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为刑事案件展开调查,后李玲玲男朋友王茹被刑事拘留。

李玲玲母亲说,砍杀了咬人的狗,却被刑拘,她们因此心里气不过,便写了一篇帖子,“要让大家来评评理”。这也就是后来传遍网络、使事情迅速发酵的网帖《连云港女“恶霸”》。

网帖以当事人李玲玲的口吻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狗咬人的情况,并表示在狗咬人后,陈妮均未道歉、也未到家中问候,多次以没时间为由推脱解决事宜。

此帖一出,各路媒体纷纷转发、报道,甚至有人找到了陈妮所填的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登记表”,上面载明了其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部分媒体、微信公众号未将该信息模糊处理后便转发。

一时间,陈妮被冠上了“连云港女恶霸”的名号,占据了各大头条。

陈妮对澎湃新闻说,从那之后,不了解真相的邻居都在背后骂她,有的见面指责,说她怎么能不道歉、不赔偿,狗死了活该等。她去买东西,只要签了她的名字,别人会随口说,你就是女恶霸啊,或者很久未见的同学或朋友,见了面就问“怎么当上了女恶霸”了。

此外,媒体、公众号转载后公布了她的电话、住址,使得她一连几天都被自称是记者的人堵门,骚扰和谩骂电话不断。“我不敢接电话,不敢出门。”陈妮说,“这个女恶霸的头衔笼罩着我,喘不过气来。”

狗主人拟起诉多家媒体和微信公众号

据江苏电视台近日报道,王茹刑拘期满后,警方对其取保候审,并将案件移交给了检察院。今年9月6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给陈妮下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称收到连云区检察院的通知,撤销该案。

至此,事情似乎告一段落。

但陈妮认为,众多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的转载,不符合事实真相,还泄露了其私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在咨询了律师的意见后,她先到连云港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的公证。

陈妮对澎湃新闻说,一共涉及30家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一类是不经核实转载《连云港女“恶霸”》的媒体。另一类是转载《连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圆其说!》的文章,透露陈妮个人信息的媒体。

12月24日,陈妮认为其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将黑龙江报迅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微生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称两公司开设的“连云港微生活”和“呼兰在线”微信号转载《连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圆其说!》一文与事实不符,且非法公布了陈妮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给她造成了精神痛苦。

陈妮要求上述被告立即删除转载不实报道、公布个人信息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公证费、律师费等。

陈妮说,她先起诉这两家公司,后续还将对其他28个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所属公司提起诉讼。

12月26日,黑龙江报迅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晓光、连云港微生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全欣凯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尚未收到法院的传票,还不知道自己公司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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