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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 云南省检察院邀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侦查监督工作


来源:云南网

连续几年,变化的是不同年份的主题,不变的是检察机关拉近检民距离的诚意。今年的“公众开放日”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旨在展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

原标题:检察开放日 云南省检察院邀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侦查监督工作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12月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云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该院,零距离感受、了解检察工作,体验“阳光检务”。

连续几年,变化的是不同年份的主题,不变的是检察机关拉近检民距离的诚意。今年的“公众开放日”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旨在展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

各界代表先后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远程接访接待室、侦查信息指挥中心,全面了解了检察院办案流程和检务信息公开形式以及规范司法的务实举措。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与各界代表座谈,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他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万余人,不批准逮捕2万余人;2013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进行监督立案6400余件,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100余人,决定不逮捕140余人,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执法公正。

在交流发言中,代表们对省检察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始终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工作措施实,特别是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亮点多,工作成效突出。代表们并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拉近了外界与检察机关的距离,下一步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检察院工作,并就进一步深化检察制度改革、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力度等提出意见建议。

李宁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梳理、积极吸纳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结合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云南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省人大代表孙学华表示,通过开放日这个公开、透明的平台,省检察院把参与、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告知身边的人,把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传递到社会各个角落,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传播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晒晒省检4年成绩单

开放日活动上,省检察院通过一连串的具体数字和典型案例,晒出了自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数读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623人

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623人,不批准逮捕20155人。其中,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犯罪43人;提前介入了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案件,依法快速批捕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放火、爆炸、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绑架等犯罪嫌疑人15821人,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云大医院张仁军暴力伤医案;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0635人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2491人。

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批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117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81人。

昆明市院、普洱市院、玉溪市院提前介入在全国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e租宝”等案件的办理,引导侦查工作效果明显。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2015年11月部署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至今年10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件30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人。

宽严相济

侦查监督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996件

坚持宽严相济,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审查逮捕工作效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机制创新。侦查监督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996件,采纳率为93.57%,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完善。

省检察院在办理伍宾等人挪用公款、贪污案中,向文山州公安局发出的打击赌博犯罪、整治涉赌游戏室的检察建议,因监督规范,效果突出,被高检院侦监厅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书”。

维护执法公正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862件次

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省检察院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问题。

2013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488件,公安机关立案率为96.79%;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989件,公安机关撤案率为99.04%。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862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率为96.16%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5396人,追加起诉4442人。文山州检察院办理的熊发明涉嫌运输毒品案刑讯逼供监督案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打虎拍蝇

逮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194人

以更高更严标准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重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

2013年以来,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194人,决定不逮捕141人。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妨碍律师会见、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6件次。

2013年以来,云南省检察院严格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关,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捕率由2012年的3.31%逐年上升至2016年1至10月的11.79%。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要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坚决防止侦查违法行为的发生;深化司法公开。稳步推进职务犯罪立案信息、逮捕信息、侦查终结信息等“八项公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2772人

侦查监督既负责逮捕的把关,又负责立案和侦查违法的纠错,肩负着制约侦查权、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遵守客观义务,自觉把保障人权贯穿侦查监督全过程。

该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工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2013年以来,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2772人,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700人,对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46人。

为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该院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44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部门采纳率为95.36%。同时,该院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高度重视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曲靖市院在办理胡某某玩忽职守一案过程中,听取并采纳律师意见,最终以胡某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捕决定。

完善侦查活动监督制约机制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4件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完善对侦查活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开展命案提前介入试点工作。部署在昆明市西山区院、弥勒市院开展试点工作,先后与公安机关出台了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昆明、曲靖、文山、楚雄等地相继建立了监督派出所制度,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信息;推进延押案件实质化审查。部署开展。命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讯问试点工作,曲靖、普洱、大理三个州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省检察院主动与省公安厅协调,制定出台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指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了实践经验素材。

持续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省检察院牵头组织建立了有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21家执法机关参与的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实现了省、市(州)、县(区)三级检察机关网络纵向联通,基本完成与市(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横向联网,全省已接入信息平台的用户单位共4019个。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4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926件。

目前,省检察院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已由省政府法制办下发执行,将全省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平台录入情况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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