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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炭先进产能释放期限延至今冬明春 保采暖期需求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透露,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保障采暖期用煤需求,计划将先进产能的释放期限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

原标题:发改委:煤炭先进产能释放期限延至今冬明春 保采暖期需求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透露,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保障采暖期用煤需求,计划将先进产能的释放期限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

煤价快速上涨以来,现货交易价格波动大的弊病进一步显现,煤炭中长期合同被寄予厚望。11月8日上午,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了中长期合同,从2016年12月就开始实施。

据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介绍,此次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第二是有履约保障,增加了一些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第三是国家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将会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这个合同履约创造良好的条件。

下周,北方大多数地区将正式进入供暖期,煤炭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如何保障煤炭供应,不让煤价继续过快上涨?许昆林表示,将增加铁路的运力,搞好产需的衔接,增加重点港口、重点地区和供热企业的煤炭调入。在资源和运力上应对做到点对点的协调,确保煤炭供应平稳安全。此外,加快释放先进产能也至关重要:

许昆林说:“276到330个工作日之间的产能,本来就是为应对市场波动准备的,目前煤炭市场发生阶段性的变化,这一部分产能就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为稳定煤炭企业的预期、便于煤矿做好生产组织工作,正在研究要把先进产能的释放期限从原来到今年年底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相关文件很快就会印发下去。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根据供需形势变化,研究建立先进产能释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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