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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理解民办学校“非营利性”的含义


来源:新文化报

10月3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明确禁止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二次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在义务教育领域,应当限制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建议法律对此予以体现(据11月1日《光明日报》)。

原标题:该如何理解民办学校“非营利性”的含义

10月3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明确禁止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二次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在义务教育领域,应当限制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建议法律对此予以体现(据11月1日《光明日报》)。

这个草案的出台,多少给人一点猝不及防的感觉,因为就在去年年底,国务院还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里对于城乡义务教育的各项保障,是包含民办教育的。怎么一年之后,画风突然就变了,民办教育就出局了呢?有网友评论说:这是以保护的名义遏止、以促进的名义毁灭,民办教育的冬天,来得措手不及。

具体解读这条规定,不是说不让民办教育办学了,而是说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营利性民办教育。这话的意思是说,要么你就别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招生,要么你就别营利。而这背后的理由,是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免费性和强制性。所以这次,法案打着公益的旗号,把民办教育给“强制”了。

可是我总觉得,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不应该这么理解。强制性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孩子到了受教育的年龄,不能失去受教育的机会。而现在这个草案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学生们必须被强制去公立学校受教育,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被剥夺掉的,是孩子受教育的选择权。

当然,草案里面没说不让民办教育机构涉足义务教育,只不过前提是你这个学校必须是非营利性的。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是我们该怎么理解“非营利性”这四个字了。新闻中并没有给出委员们关于非营利性含义的理解,不过我看网友和评论员们一般都把非营利性理解为不能靠办教育赚钱,具体来说民办教育在学费收取上要体现公益性,要和公办教育差不多。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那我想民办中小学肯定是竞争不过有财政补贴的公立学校。要么放弃义务教育这一块,要么关门大吉。

如果是这样一个结果,那对于义务教育来说,就肯定起不到促进作用。可以预计,民办教育退出义务教育领域,那些打算选择民办教育的孩子就不得不回流到公立学校,这就让本来就资源紧张而且倾斜严重的公办教育更加捉襟见肘。而没有了私立中小学,一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可以选择出国留学,但那些底层家庭的孩子,可能就会面临失学的风险。北京那些民办农民工小学的关闭就已经带来了这样的问题。

然后,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理解“非营利性”这四个字,可能就有完全不一样的思路了。经济学者李子旸最近发表了关于医疗教育领域市场化改革的一系列文章,恰好就谈到了非营利性这件事。李子旸首先澄清了一个问题,就是非营利性不等于不赚钱,更不是没有收入。因为这是经济规律,没有收益就无法把企业办下去。而非营利性组织和盈利性组织的差异,在于如何处理收入。

在李子旸看来,非营利性组织赚到的钱,不能当做利润分给投资者,而是要投入到后续建设和扩大再生产中去。比如说一所私立学校,一年完成了一个小目标,赚取了一个亿,如果是普通的公司,这笔钱股东们就可以分一分,但是如果是非营利性学校,这笔钱就只能按照最初建立学校所制定的章程,再投入到学校的建设中去。这就是所谓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说起来,欧美的私立学校和医院,大多是这种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它们往往是由教会和富人捐赠兴办,以回馈社会为目的。我们都知道,那些名牌私立医院和学校都很赚钱,不过这些钱没有成为利润进入投资者的口袋,而是继续投入医疗和教育领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其实我们国家,也曾经受惠于此,著名的协和医院就是由美国富商洛克菲勒投资兴办的非营利性机构。

所以,如果我们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里,关于非营利性是这样定义的话,那我想这确实是一个进步。而法律需要做的,如李子旸所言,就是在坚持非营利性的基础上放开民营化,也就是允许或鼓励民间建立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私人学校。无论它是不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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