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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 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原标题:云南省政府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云南网讯 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尽快编制印发“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城乡消防设施建设,快补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公安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消防力量欠账,不欠新账。要加快整治城市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城市病”,确保城市发展和运行安全。对已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新排查发现的,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综合施治。

同时,要加强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针对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等单位场所,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重拳整治人员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传统村落不规范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完善电气设备,规范用电行为,加强电气线路检测维护和管理。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及时分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时部署开展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建立行业消防安全标准,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摸清单位底数,制定达标计划,抓好示范试点,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要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半年培训和演练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业部门每季度要对所属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分析通报检查情况,年底要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落实奖惩,持续改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促进消防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责任。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志军 李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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