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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小微权力" 河南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例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10月26日电 (石国庆)近日,河南再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紧盯“小微权力”。其中,平顶山某区民政局官员失职,致使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给国家造成损失111.89万元,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之久。

原标题:紧盯"小微权力" 河南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例

人民网郑州10月26日电 (石国庆)近日,河南再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紧盯“小微权力”。其中,平顶山某区民政局官员失职,致使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给国家造成损失111.89万元,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之久。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卫辉市房管中心原主任王长庆滥用职权、贪污公款等问题

2008年2月至2014年1月,王长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52万元;收受相关企业贿赂36.16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违规支付相关企业业务咨询费82.11万元。2015年11月,王长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政局原副局长朱海丰失职造成国家损失问题

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朱海丰在分管新华区低保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给国家造成损失111.89万元。2015年12月,朱海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水县练集镇练集村党支部书记李立东挪用民生资金等问题

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李立东挪用粮食直补款等资金7.8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坐收坐支村集体租金8100元;违规为其父母办理低保,套取低保金4992元;违规为请托人办理二胎生育证,收取好处费3000元。2015年12月,李立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鸭河村党支部原书记邰大栓、村委会原主任冯立成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鸭河村村委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106.41万元。2013年4月,冯立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将村集体资金35万元,划拨他人使用。2016年3月,邰大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冯立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武陟县木城办事处东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小新等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东关村村委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26.22万元。2015年10月,郭小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何西方、村党支部委员任小年、村监委会委员史海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宋芳鑫、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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