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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加强汽车行业格式合同整治 仍有个别格式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来源:华龙网

【摘要】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对辖区内汽车行业格式合同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仍有个别经销商使用的格式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原标题:重庆万州加强汽车行业格式合同整治 仍有个别格式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摘要】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对辖区内汽车行业格式合同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仍有个别经销商使用的格式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加强汽车行业格式合同整治。通讯员 吴韬 摄

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加强汽车行业格式合同整治。通讯员 吴韬 摄

华龙网10月24日13时58分讯(记者 祝可 通讯员 吴韬)近日,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对辖区内汽车行业格式合同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仍有个别经销商使用的格式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汽车经销商使用汽车销售格式合同以及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进行审核检查,查看其是否公示和使用备案合同文本,是否有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条款。并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下达行政提示书,依法予以规范,指导企业合法开展汽车销售、维修活动。

万州工商分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由于合同格式条款是由合同提供方预先拟定的,不允许对方修改,因此合同提供方往往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条款,消费者只有签与不签的权利。在检查中,个别汽车经销商使用的格式合同其中部分条款违背了《合同法》的规定:“交易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权利不对等、强制消费、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况。比如在某汽车4S店的购车合同上写着“由于生产厂家延迟发货、运输车辆发生故障及罢工、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因为政府(如海关、商检等)非正常工作情况造成的车型改变、延期、无法供应,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需方可调整购买其他车型,但不得由此向供方索要赔偿或损失。”,该一条款显失公平,减轻了经营者的违约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据悉,万州工商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4S店29家,检查各类合同5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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