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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全省推广陇县“十小警务”经验做法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10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经验交流暨陇县公安局“十小警务”推广现场会上,陕西省公安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学习陇县“十小警务”工作经验的通知》,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这一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陕西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原标题:陕西在全省推广陇县“十小警务”经验做法

央广网西安10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经验交流暨陇县公安局“十小警务”推广现场会上,陕西省公安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学习陇县“十小警务”工作经验的通知》,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这一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陕西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十小警务”是陕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对农村警务运行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成功创新,是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深入实施的有效手段,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警务机制、运行模式和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重点,立足农村地区实际,立足实用管用,认真学习借鉴陇县“十小警务”工作经验,把“十小警务”建成全警工程、民心工程和长效工程,确保“十小警务”在当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带动社会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筑牢平安陕西建设根基。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十小警务”的核心理念、基本要求融入到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推出各种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感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联系实际、紧抓重点、勇于创新,树立“微改革”、“微创新”的观念,用小发明、小创造为农村警务工作不断注入新活力。

会上,陕西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还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陇县、大荔县、石泉县、宜君县等公安局做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陇县堡子身村中心警务室和东城社区警务室“十小警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以来,陇县公安局针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多、信访问题多、侵财案件发案多、在编公安民警少“三多一少”的县情实际,经过四年多的反复实践和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农村治安工作特色的“十小警务”工作模式,通过制发“小卡片”、化解“小矛盾”、组织“小研判”、发动“小袖标”、推广“小探头”、开通“小喇叭”、践行“小承诺”、发送“小提醒”、开展“小帮扶”、培训“小技能”,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管理水平,融洽了警民关系,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2015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第141期刊发了该局的这一经验做法,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等部、省领导的关注和肯定。今年,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将推广“十小警务”确定为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改革任务之一强力推进。

近年来,陕西省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涌现出了一大批经验做法,除“十小警务”外,大荔县公安局“农村社会治安分级管理机制”有效缓解了警力少与任务重的矛盾;石泉县公安局实行派出所民警、巡警、交警“三警合一”,使治安管控呈现出打防有力、管理有序的良好态势;宜君县公安局创新推出“网络警局+基层组长+责任民警”警务工作模式,做到了零距离服务群众和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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