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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一带一路”投资法律保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天津10月23日电 (记者朱虹)10月22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比较法视野下“一带一路”投资法律保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举行。

原标题: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一带一路”投资法律保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人民网天津10月23日电 (记者朱虹)10月22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比较法视野下“一带一路”投资法律保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举行。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会委员陈幼卿,国家开发银行行内专家贾庭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中国海事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蒋姮, Client Earth 高级研究顾问Douglas Whitehead(金道格),英中协会 (GBCC)助理主任Kathryn Rand(兰心),中国·印尼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办公室副主任、聚龙集团公共关系部总监邱爱秒,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滕越,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洪堡基金会中国学术大使王世洲,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副主任、特邀教授张利宾,天津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主任纪雪峰,上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章晓科;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天津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兆兴以及法学院50余名师生参加了会议。

元英进副校长指出,本次会议的主题体现了很强的前瞻性和战略眼光。天津大学法学院刚复建就成立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中心,对于法学学科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并且搭建起了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学术交流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学院依托研究中心召开了一系列大型的学术研讨会,对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时事热点问题、前沿问题进行学术交流,会议的精华凝结成了针对性极强的政策建议,为国家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元英进希望法学院再接再厉,也希望此次会议能够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稳步实施、取得更大成就而贡献力量。

孙佑海院长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思路是“高起点、有特色、国际化”,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对国际化这一战略目标的深入思考与重要实践,以及对法学学科特色发展探索性的有益尝试。此次活动是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所承办的第二次较大规模的学术会议,孙佑海希望中心能够认真总结会议成果,为完善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咨询建议。

刘兆兴主任代表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研究属于比较法的范畴,属于本研究中心当前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要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法律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只有在合理有效的法律框架下,才能协调和规范各方行为,实现我国和相关国家与地区的互利共赢。法律的差异和冲突是影响“一带一路”建设、影响双边或多边合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进行集中、深入、系统的研究,无疑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开幕式结束后,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市场准入制度、“一带一路”倡议下的金融支持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绿色发展问题、“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议题展开热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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