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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家校合作”中的家与校,谁该听谁的?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钟磬):节日快到,学生父母要不要给老师发红包?老师要不要收?孩子的“家庭作业”变成“父母作业”,父母没时间、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去做,就怕老师给孩子“穿小鞋”;孩子在学校打闹受伤,父母不依不饶,状告到教育局;因学生被老师批评,父母冲到学校辱骂甚至殴打教师……家与校的冲突矛盾,剪不断理还乱。孰强孰弱?家校关系,何解?日前,由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济南举办,各路教育专家及校长、教师纷纷给出自己的答案。

原标题:教育观察:“家校合作”中的家与校,谁该听谁的?

山东临朐辛寨初中家委会组织亲子远足活动

山东临朐辛寨初中家委会组织亲子远足活动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钟磬):节日快到,学生父母要不要给老师发红包?老师要不要收?孩子的“家庭作业”变成“父母作业”,父母没时间、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去做,就怕老师给孩子“穿小鞋”;孩子在学校打闹受伤,父母不依不饶,状告到教育局;因学生被老师批评,父母冲到学校辱骂甚至殴打教师……家与校的冲突矛盾,剪不断理还乱。孰强孰弱?家校关系,何解?日前,由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济南举办,各路教育专家及校长、教师纷纷给出自己的答案。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教授在会上指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但是我们家校合作缺少制度性的安排,缺乏法律规范,没有刚性的执行空间,这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蓝玫在发言中表示:家庭和学校的缘分,是源于一个孩子,家与校,如果没有以“心”为桥,家校之间的关系就是脆弱的,是不堪一击的。从观察情况看,以下几个层面呈现了中国“家校合作”的一些特征:

化解家校矛盾,重建家校和谐

从经验交流会上分享来看,“家校合作”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比如山东济南市舜耕小学的家委会“舜友会”,针对家校沟通难的问题,由“舜友会”成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待家长、老师的来访,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有意见,都可以反映到“舜友会”,既替学校解决难题,又为家长当好代言人,化解了家校矛盾。江西省弋阳县二小的家委会主任陆萍,倡导“家长进课堂”,弥补了学校课程中缺少对本地文化介绍的缺憾,使学生的知识面得到很好的扩展。山东枣庄十五中的家委会主任褚添辰介绍,家委会通过与孩子深入的沟通,及时发现学校出现的问题,帮助老师和父母掌握情况,促进了解,让家委会起到桥梁的作用。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家长委员会撬动了家庭关系、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学校教育治理体系等几方面关系的重建。中国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江西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吴重涵博士认为,由于目前社会对应试教育、教育公平等问题的关注,使学校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易受到指责的背景下,家校合作能增进家校彼此的了解和理解,非常有利于改变社会舆论,获取教育在社会中得到的支持,这是有战略意义的。

概念不清,家委会“依附”于学校

朱永新教授指出,目前,中国实行家校合作的机构普遍都是“家委会”,也就是“家长委员会”的概念,但是,这里其实存在误区。在国际上,“家校合作”的机构设置主要以相对独立于学校和家长组织的第三方协调机构来运作。比如美国学校层面的“合作伙伴行动小组”ATP(Action Team for Partnership),还有各级层面的“父母教师联合协会”PTA(Parents- Teacher Association),这些机构组织都并非“家长委员会”的概念。

吴重涵博士非常赞同朱永新教授的观点,主张ATP作为家校合作的基本工作平台,以保证“家校合作”的制度化和平等性。在现代学校制度中,“家校合作”应该是教育者与家长、社区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学校、家庭、社区彼此是“伙伴”关系,是平等的,从承担儿童教育职责上,不存在谁“依附”于谁的问题。但是,目前使用“合作”一词,哪怕一方强、一方弱,一方大、一方小,都可以“合作”,就造成了大家难以关注到合作中的“平等性”,往往变成“家庭教育”处于“学校教育”的“从属”、“下位”,只能“配合”、“依附”于学校。记者对“家校合作”开展得较早的山东、江西等地区的采访也显示,教师家长虽然都认为自己是“平等”的,但由于家长自认为在教育“专业性”上存在困难,所以运作还需“依附”于学校。一位家委会主任认为,目前的环境下,应试教育占的比重很大,家长应该“配合”学校,在“家校合作”中学校的主动性应占75%,而家长应占25%。本次会议虽然名为 “家校合作”,也只来了两位家长参与讨论,其中一位还是由学校出资邀请,可见双方之不成比例。

家校“划界”,谁该听谁的?

“家校合作”中,难免有意见不一致,怎么办?到底谁该听谁的?在会议上,一位教师分享他们学校的一项制度,父母可以随时推门进入班级听课,课后可以向学校反映对老师讲课的看法、存在的问题等,老师对此感到很不习惯;还有个学校,上课过程中家委会成员可以推门进教室替老师维持秩序,纠正学生的行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是否存在“边界”?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提出了“僭越”的命题。他认为,家长批改作业、家长辅导功课、家长陪伴学生学习等现象,是教育职能的“僭越”,也令家庭教育成为学校的附庸,学校教育取代了家庭教育。

不过,对于家庭与学校的教育边界该如何划分?不同的情况还需有不同的角度。吴重涵博士认为,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应该把老师的教学职能交给家长,把家长做教学的劳动力来使用。但是,从大教育的角度来看,“家校合作”本身就属于跨界行动,因为任何创新都意味着“跨界”,意味着对行动范畴和边界的重新划定。实际上,从“教育”与“教学”两个层面看,“教育”主要针对学生的“动机”、“兴趣”——学生为什么学?想不想学?而“教学”主要针对“知识、技能”、“练习、训练”——学生如何学?

从这个范畴来看,在“教育”上,家庭和学校没有区分——父母和教师都有责任帮助孩子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学习?培养学习和做人的热情与兴趣。而在“教学”层面,教师有其专业背景,应该起主导作用。当然,“教学”上的边界划分,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些父母,本身就从事教育或文化工作,对教育和教学都有很深入的理解。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可能更有利于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因为强调教学的“专业性”,其优势是“术业有专攻”,其缺点则是“割裂”。比如意大利的“瑞吉欧”教育理念认为,儿童的教育应该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责任,因此,父母经过学习,会参与到教学的过程中,只有当老师与家长参与“互动合作”,才可能带给儿童最好的经验。

“家校合作”如何从“趋同化”走向“个性化”?

目前的“家校合作”,呈现一种“趋同化”的现象,表现在三方面:第一,以集体的活动为主;第二,是以“家长志愿者”的方式;第三,以校内活动为主。从目前开展的“家校合作”来看,大量家长参与家校活动,如学校值班、站岗、大扫除、讲课、组织校内外亲子活动等,形成了一幅和谐热烈的景象。不过,也容易让人看不到“繁荣”背后深度的教育需求。各地学校发言时,主要都是分享经验,并没有提出自己所遇到的困难和困惑供大家探讨。

吴重涵教授指出,由于教育认知上的困难,绝大多数家长很少思考:已经开展的“家校合作”到底存在什么问题?一般都认为,只要是学校指定之路,家长配合就好,这也造成“集体化”的“家校合作”,难以满足父母和学生“个性化”的需求。比如,对于学校提供的一些教材,不同的家长有不同的见解,以颇具争议的传统文化教材《弟子规》为例,有些家长认为,反正是学校提供的,总归没有问题,就算听到质疑之声,也不做深度思考;而有些家长则认为,《弟子规》只是清朝时期写给乡野村民的行为规范,与国学经典沾不上边,还会扼杀孩子的创造性,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去读。那么,看法和需求不同怎么办呢?此外,“依附”于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或“家校合作”,能否培养独立人格的下一代?这些都是问题。吴重涵教授认为,“家校合作”从“趋同化”走向“个性化”,虽在短时间内难以看到效果,却是教育的本质回归,“个性化”应该是未来“家校合作”的方向。

对于目前的“家校合作”,朱永新教授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希望,第一,希望把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改造成中国的PTA,成为独立于教育学会的机构,参与的成员不像家委会那样仅仅是父母,还应该有教授和教育专业人士,以更民主更开放、更专业的角度为家庭和学校提供支持。第二,希望推动父母学校的发展,让父母有机会学习做父母的智慧,不要“无证驾驶”;第三,希望建立更多的亲子教育机构,如新教育目前的建立的覆盖全国的“萤火虫工作站”,可以跨越学校和地区,为家庭教育提供第三方的专业支持。

“家庭”与“学校”到底该怎样划分边界?需要对“教育”做出进一步明确的界定,才能可能达成。关于“谁听谁”的问题的讨论,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答案,但是,相信这样的讨论将能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的深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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