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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顶岗实习”的经念歪了


来源:长城网

导语:一周前,杜立明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却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杜立明和他的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

原标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顶岗实习”的经念歪了

导语:一周前,杜立明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却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杜立明和他的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

让学生“顶岗实习”疑点重重

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完全没有关系

既然实习是为了理论联系实践,那么只有当理论被用在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岗位和劳动上,才能让理论得到检验,才能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但是这所大学的大学生不管在学校学的是什么专业,统统被送到工厂成为流水线上的工人,这样他们会得到什么样的锻炼?

实习生和正式工人难以“同工同酬”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但是这些工厂的工人每月能够拿到五六千元,而这些实习学生却只有两三千元,多数人连正式工月薪的一半都不到,显然不符合规定要求。

学校对实习学生的工资进行“抽成”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但是学生实习工厂的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根据他们和学校的协议,会按照学生人数,从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工资中“提出”300元钱给学校,“但这个不可能告诉学生”。

“变味的实习”值得拷问

是对学生权益的践踏和戕害

这些职校仅仅把自己的办学定位和目标,局限于让“学生顶岗实习”从中“谋财”“求利”。这也就难怪,我国的很多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和状况,难以获得新的增长和突破,而屡屡被社会和很多学生及家长所诟病。实际上,我们也很难现象,那些仅靠让学生顶岗实习——“贱卖学生”求财的职校,会有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换句话来说,如此紧靠向“用工荒”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的职校,到最后只能导致恶性循环,根本培养不出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精尖人才,职校又岂能与时俱进更好地发展和壮大自己?中国制造的升级则会更艰巨,到达我们所呼唤的工匠精神的道路也会更漫长。

亵渎了教育的责任和底线

说到底,这些职校让学生顶岗实习——“贱卖学生求财”,不但在金钱前迷失了自身的教育责任,更是贻害无穷、误人子弟、害人害己。更何况,早在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还曾印发了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等内容,很显然,这些职校把学生“顶岗实习”当成发财致富的生意经来做,也严重违反了上述规定。

背后是职业教育短视

部分职业院校之所以热衷于派遣学生去“顶岗实习”,正是把职业教育当成了简单的“投入—产出”行为。在他们看来,职业教育就当是一件能够迅速获得回报的事情。而让学生参与实习,学校从中获取“差价”,无疑正是能够迅速获利的方式之一。这样的行为,暴露的正是职业院校的浮躁心理。

接踵发生的“顶岗实习”新闻,让人莫名惊诧,也更像是一则现实的提醒。在发展机遇之前,职业教育本身到底进步了多少?不得不承认,一切可能还与理想的高度相差甚远。以前谈及职业教育的不振,我们通常会指向社会性的歧视,以及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环境的不尽如人意,但值得反思的,还有职业院校长期存在的某种急功近利心理。

每起“顶岗实习”的背后,都有一所短视的职校。对当事职业院校加以处理并不难。难的仍是,职业院校如何对职业教育再认识和自我启蒙。如果职业教育理念不能重新构建,追上时代,那么几乎可以肯定,下一起“顶岗实习”事件仍将发生。

“顶岗实习”亟待规范

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2012年11月15日,教育部在官网发布《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强调,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未成年学生要求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有正当理由,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并自理住宿及其相关事宜。

诚然,规定的实行对于规范学生“顶岗实习”,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回归顶岗实习制度本意,关键在于保证学生能在企业接受到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技能培训,且得到相应的劳动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必须让“学生工”重回学生本位,学校重归教书育人本职,政府回归公共服务本意。对学校而言,应真正对学生负责,并与企业博弈,提供优良的技术实践课程;对政府而言,则应监督协议的履行,并给予企业适当的政策扶持。

总之,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教育过程,不管是塑造学生良好的人格修为,还是培养科学严谨的求学思维,都应投以真行为,真感情,真实的活动情节,真实的自我感触,以真指导教学实践,以真创新教学理念。将真实行为进行到底,收获的必将是学生辉煌灿烂的明天。

亟需监管来规范

对于学生实习,既然国家有专门的管理规定,那么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就应该依据这样的规定严格执法,对学生实习进行规范,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企业进行处罚,以此来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力和学校的赚钱工具。

要杜绝类似职校充当“包工头”,把学生“卖”进工厂当成生意经来做的教育歪风和邪气。一方面固然需要我们的职业教育者,重新反思和重申自己的办学宗旨和目标,但另一方面也更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对职校这种“歪曲求财”的不法行径,应该严格执法、迎头痛击。

(据光明网、武汉晚报、长江网、东方网、红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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