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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工NGO案今宣判 “首要分子”曾飞洋判三缓四


来源:凤凰资讯

9月26日,广东劳工NGO案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宣判。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朱小梅、汤欢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罪名均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r

9月26日,广东劳工NGO案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宣判。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朱小梅、汤欢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罪名均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同被批捕的孟晗,则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朱小梅的代理律师罗延飞证实了该宣判结果。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两点宣判完毕。其中,曾飞洋被法院认定为“首要分子”,朱小梅和汤欢兴则是“积极参与者”。

26日晚,朱小梅的丈夫确认了朱小梅已经回到家中。有消息称,曾飞洋的妻子在去见曾飞洋的路上,能否回家尚不清楚。汤欢兴未有进一步消息。

自2015年12月3日曾飞洋被拘留,至今天宣判,已被羁押将近十个月。一同被拘留的除朱小梅、汤欢兴外,还有孟晗、彭家勇、邓小明,均曾在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工作。佛山劳工工伤维权机构南飞雁负责人何晓波亦同时被拘留。2016年1月7日,曾飞洋、朱小梅、孟晗、何晓波四人被批捕。彭家勇、邓小明、朱小梅、何晓波先后被取保候审。

(曾飞洋,图片来自网络)

曾飞洋为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总干事,该机构为中国最早的劳工服务NGO,自1998年成立以来,中心工作是协助打工者经济维权,先后为数千名外来工提供了个案法律辅助、个案代理等工作,亦参与协助工人罢工、集体谈判等。曾飞洋曾因其多年的公益服务,获得南方都市报举办的责任中国2012公益盛典“公益人物奖”。但其本人也在2014年12月在办公室被不明身份者殴打,其机构进行过工商注册,后被吊销。

(庭审法院外,图片来自网络)

26日庭审的重点围绕2014年12月开始的利得鞋厂工人罢工展开。利得鞋厂准备于2015年搬迁,但工厂至2014年底尚未给工人购买社保、缴纳公积金、落实带薪年假及女工产假、发放高温补贴等。部分工人找到打工族服务部要求获得维权帮助。彼时均在在打工族服务部工作的曾飞洋、朱小梅、孟晗、汤欢兴,参与培训工人维权,选出工人代表,梳理诉求,协助工人罢工,进行资方谈判。2015年4月,厂方做出巨大让步,将补偿款一次性打入工人账户。工厂赔付工人各类款项包含工龄补偿、公积金补偿等共计1.2亿。工人诉求达到,罢工结束。

经警方侦查,罢工期间造成利得鞋厂厂方严重经济损失,罢工共11天减少产值7436630.85元,减少毛利2976951.53元,为保证订单如期完成,利得公司额外增加费用折人民币13301622.75元。

(打工族服务部曾经的劳工维权总结会,图片来自网络)

另案处理的孟晗,一直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曾经在会见代理律师时表示,自己被审讯的重点亦是利得鞋厂工人罢工事件,孟晗迄今未在审讯中认罪。而曾飞洋至2016年6月中旬第一次得以会见代理律师。会见律师时,曾飞洋表示,“不忘初心,服务劳工,虽经挫折,无怨无悔”。

26日的庭审中,未有参与利得工厂罢工的工人出庭作证。

曾飞洋、朱小梅、汤欢兴三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不上诉。

(凤凰网/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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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睿 P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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