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揭秘三门峡落马女书记:私下令政府先后借给老乡3.8亿


来源:法治周末

原标题:市委书记落马官商内幕浮出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赵海燕2011年7月当上三门峡市长后,2012年就把嘉亿集团引来开发房地产。未经合法招拍挂程序,政府就把地给了嘉亿公司开工奠基;在赵海燕的签批下,政

任东杰摄

核心提示:2012年9月,嘉亿公司拿到土地后没钱交1.4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湖滨区区政府就借给了嘉亿公司1.5亿元。嘉亿公司用土地证,经市政府协调在银行拿到贷款3个亿后,不经规划、住建部门审批,就开始违法建设。由于嘉亿公司把该宗地内800多家拆迁户原地回迁的安置房全部改成了公寓房,造成拆迁户不愿回迁,开始大规模上访,甚至堵路、堵桥、堵市政府大门,迫使政府出面解决。为安置应由嘉亿公司提供安置房的拆迁户,湖滨区政府于2014年2月又借款1.8亿元给嘉亿公司,代嘉亿公司向安置拆迁户发放。2015年,湖滨区政府再次借给嘉亿公司5000万元。有不愿透露个人信息的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书记与开发商是老乡,是赵海燕违背决策程序,与个别市级领导私下决定让湖滨区政府把巨额资金借给嘉亿公司的。 

原标题:市委书记落马官商内幕浮出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赵海燕2011年7月当上三门峡市长后,2012年就把嘉亿集团引来开发房地产。未经合法招拍挂程序,政府就把地给了嘉亿公司开工奠基;在赵海燕的签批下,政府将数亿元的资金借给嘉亿公司;政府还专门发文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嘉亿公司给予关照,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嘉亿公司开始违法建设。

法治周末记者任东杰

发自河南三门峡

7月1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此时,距离赵海燕2015年11月接任市委书记还不到一年。

赵海燕的落马,很快引发三门峡官场震动。记者8月下旬在三门峡采访时获悉,目前已有涉及向赵海燕说情打招呼及拉关系跑官要官的30名干部被分别给予了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随着赵海燕的落马,幕后不正当的官商关系也开始浮出水面。

有知情人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赵海燕升任三门峡市长不久,就把老乡的公司——河南嘉亿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亿集团)招商引资到三门峡,成立三门峡市嘉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亿公司),在三门峡市区核心商业地段拿地66亩开发房地产——未经合法招拍挂程序,政府就把地给了嘉亿公司开工奠基;在赵海燕的签批下,政府将数亿元的资金借给嘉亿公司;政府还专门发文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嘉亿公司给予关照,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嘉亿公司开始违法建设,应该交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000多万元只交了300多万元,应该交的墙体材料改革基金300多万元至今一分未交;嘉亿公司还擅自更改容积率,多建了近10万平方米的楼房,政府部门只罚了50万元,就把违建合法化了。

法治周末记者还了解到,赵海燕一案的专案组对嘉亿公司正在展开调查。

土地挂牌出让走形式

开发商提前拿地开工

嘉亿公司在开发的这个房地产项目叫嘉亿城市广场,位于三门峡市区的特色商业核心区域。据当地媒体报道,嘉亿城市广场总占地面积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包括5A甲级超高层写字楼、公寓以及综合性商业中心。

8月23日,记者来到嘉亿城市广场现场,看到工程已基本完工并在销售,上千平方米的售楼大厅比较冷清,除了几个售楼人员外,包括记者在内只有两三家看房的。

据三门峡湖滨区新闻中心的报道,嘉亿城市广场项目在2012年9月18日举行奠基仪式。时任市委书记杨树平宣布项目开工奠基。市长赵海燕,市政协主席郭秀荣,湖滨区区委书记杨方成,以及嘉亿集团董事长郭秋喜等出席仪式并为项目培土奠基。区长王清华主持开工奠基仪式。湖滨区四大班子领导,各乡、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然而,举行这么隆重奠基仪式的嘉亿城市广场项目的用地,此时还在挂牌出让之中。

记者检索中国土地市场网发现,该网站2012年9月7日登出三门峡国土局关于该宗地的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显示,该宗地的挂牌时间是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7日。该网站2012年9月27日登出的三门峡国土局关于该宗地的出让成交公告显示,该宗地的受让单位是嘉亿公司,“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为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6日。

上述信息表明,三门峡国土局与嘉亿公司2012年9月27日才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8月23日,记者找到当时负责该宗地挂牌出让工作的三门峡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书记孟宪文。他向记者介绍说,2012年7月24日,局里要求他把这块地马上挂出去。他提出这块地啥手续都没有,没法挂。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局里就把必备的规划、评估等相关手续给他送来了,当天下午他把挂牌出让公告送到三门峡日报社,7月26日该公告在《三门峡日报》刊出。

记者查到的这则出让公告显示,挂牌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8时至8月27日9时。

2012年8月27日,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与嘉亿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孟宪文对记者说,他办理这宗地的挂牌出让手续不存在任何问题,符合相关规定。

然而,记者发现,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做法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该宗地的挂牌开始日“2012年8月13日”的前20日,最晚应该是“2012年7月24日”。地产交易管理中心2012年7月26日在《三门峡日报》上刊登的挂牌出让公告,比规定的时间少了两天。

国土资源部2011年5月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要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竞买人资格、成交结果等,都应在部门户网站和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网上公开发布。

三门峡国土局土地利用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全国各地国土部门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就必须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到的出让公告、出让成交公示等材料发到国土资源部的内部动态监管系统,然后至迟第二天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挂出。

三门峡当地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向记者分析说,三门峡国土局知道在《三门峡日报》上刊登挂牌出让公告不符合国家要求,土地出让不合法,所以才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重新发布。“这说明,政府把地给嘉亿公司是早就内定好的,招拍挂不过是走形式。”

政府发文大力支持

该收的费用少交未交

为了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2003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河南全省建筑行业中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每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缴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8月24日,三门峡住建局监管科李科长向记者介绍说,嘉亿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交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过没有达到国家的要求。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时间比较晚,大概是2014年,因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有土地、规划等手续,此前,这些手续嘉亿公司还没有取得,所以城建局就没法给办。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李科长对记者说,住建局对嘉亿公司给予了罚款处罚。

根据媒体报道,嘉亿城市广场2012年9月开工奠基,到2014年11月主体工程全线完工。

三门峡住建局对长达一两年时间没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嘉亿公司,有没有日常监管呢?李科长介绍说,监管科人手很少,有时碰到省里下来检查,也会通知嘉亿公司去办证。

李科长向记者透露说,嘉亿城市广场是三门峡市里的重点工程,市里下发有几个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能减的减,能免的免。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记者掌握到的一份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6月12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嘉亿城市广场项目是否是违法建筑的答复》文件显示,嘉亿城市广场项目2014年5月16日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那么,三门峡市城乡规划部门对嘉亿公司2014年5月16日之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是如何查处的呢?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赵瑞平向记者解释说,对嘉亿公司的问题,不是城乡规划局处理的,是城管局处理的,城乡规划局今年才成立。

三门峡市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对记者说,城乡规划局和城管局以前是一家单位,叫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两家单位分开后,规划执法一块移交给了规划局。

记者又找到赵瑞平,他对记者说,因为以前处理完了,所以,有关嘉亿公司的处理材料就没有移交过来,还在城管局。而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对记者说,处理材料连同当时的办案人员都一块移交给了规划局。

记者发现,嘉亿公司还存在有擅自变更容积率的问题。一段视频显示,2014年2月19日,三门峡市委副书记郭绍伟答复上访拆迁户,嘉亿公司在没有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图纸,现在房子盖成这么高,是错的。

有专业人士帮记者算了一下,这楼房一加高,嘉亿公司就违规多建了近10万平方米。规划局罚款50万元后给办了规划许可证,就等于违建合法了,按照当地的建设成本,嘉亿公司就能多赚3个多亿。

按照国家规定,嘉亿公司还要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370万元。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征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嘉亿城市广场项目截至目前还没有主动缴纳。

按照国家规定,嘉亿公司还要缴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在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据他所知,嘉亿公司按照规定应该缴纳的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有3000多万元,而实际上才缴纳了300多万元,目前,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已经走法律途径开始追缴。

书记与开发商是老乡

政府借给私企数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嘉亿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裴山林,股东是嘉亿集团。住所地在郑州郑东新区的嘉亿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法定代表人是郭秋喜,郭秋喜和裴山林都是嘉亿集团的股东,其中郭秋喜是控股股东。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赵海燕和郭秋喜、裴山林都是新乡老乡。赵海燕2011年7月当上三门峡市长后,2012年就把嘉亿集团引来开发房地产。三门峡国土局局长朱豫锋告诉记者,国土局赶时间把嘉亿城市广场那块地挂牌,是市政府要求的。他向记者证实,嘉亿公司是赵海燕招商引资过来的,合同都是赵海燕签的。

该知情人向记者介绍说,2012年9月,嘉亿公司拿到土地后没钱交1.4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区政府就借给了嘉亿公司1.5亿元。嘉亿公司用土地证,经市政府协调在银行拿到贷款3个亿后,不经规划、住建部门审批,就开始违法建设。由于嘉亿公司把该宗地内800多家拆迁户原地回迁的安置房全部改成了公寓房,造成拆迁户不愿回迁,开始大规模上访,甚至堵路、堵桥、堵市政府大门,迫使政府出面解决。为安置应由嘉亿公司提供安置房的拆迁户,湖滨区政府于2014年2月又借款1.8亿元给嘉亿公司,代嘉亿公司向安置拆迁户发放。2015年,湖滨区政府再次借给嘉亿公司5000万元。

有不愿透露个人信息的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是赵海燕违背决策程序,与个别市级领导私下决定让湖滨区政府把巨额资金借给嘉亿公司的。在赵海燕落马之前,郭秋喜、裴山林二人就已经被控制。

记者发现,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湖滨区区长的王清华,于2014年3月升任湖滨区委书记,2016年2月,调任卢氏县委书记。在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湖滨区委副书记的亢哲楠,2014年3月升任湖滨区区长。王清华调走后,亢哲楠于2016年3月接任湖滨区委书记。

为了了解湖滨区政府借款给嘉亿公司的情况,记者在三门峡采访期间,多次拨打王清华的手机,通了没人接,发了采访短信至今也没有收到回复。通过湖滨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联系亢哲楠,也没有联系上。

记者获得的一份三门峡仲裁委2016年2月5日作出的裁决书证实,湖滨区政府确实存在有借款给嘉亿公司的问题。

该裁决书显示,2015年4月2日,湖滨区政府因与嘉亿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三门峡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庭确认本案事实是,2014年2月24日,湖滨区政府与嘉亿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湖滨区政府借款1.8亿元给嘉亿公司,用于嘉亿公司回购其嘉亿城市广场项目应提供安置房的回购变现费用、购买安置房和应安置回迁户的补助等费用,借款期限8个月,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10月23日,借款月占用费率为千分之十。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滨区政府向嘉亿公司提供借款共计209268990元,嘉亿公司偿还湖滨区政府3700万元。仲裁庭裁决,嘉亿公司向湖滨区政府偿还欠款172268990元。

记者发现,截至该裁决书作出之日已经高达4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月占用费,湖滨区政府却没有主张嘉亿公司偿还。

该裁决书还证实,除了上述借款,湖滨区政府跟嘉亿公司之间应该还存在有别的借款。记者注意到,仲裁庭予以采信的一份嘉亿公司2016年1月30日出具的确认书中有这样一条:嘉亿公司、湖滨区政府共同确认,“其他未清偿债权债务双方另行解决”。

名词解释

借款占用费

就是贷款金额和因为贷款所花费的费用的比例。

[责任编辑:彭莹羿 PN062]

责任编辑:彭莹羿 PN062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