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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日”月饼事件呼吁监管前移


来源:西安晚报

置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审视,“双生日”月饼事件,同样在呼吁监管前移。比如,每一年中秋过后,没有卖出去的月饼去了哪里?监管部门必须知根知底;再比如,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应该有更加完善的监管网络等等。只有监管不断前移,类似“双生日”月饼一般的事情才不会发生,也才是消费者之福。

原标题:“双生日”月饼事件呼吁监管前移

■ 龙敏飞

中秋节临近,各商场超市月饼销售火热。有北京市民发现在永辉、乐天玛特超市买回的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印迹清楚的日期是今年8月,模糊的则显示为去年8月。买到这种月饼的孙先生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向超市索要10倍赔偿。超市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找生产厂家协商。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8月29日《北京晨报》)

中秋节快到了,不管节日的文化还保存多少,“吃月饼”这样的一项习俗,还是完整地保存下来了。每年一到此时,商家的炒作、店家的贩卖等,可谓层出不穷。不过,近日却有人爆料,自己买的月饼,居然有“两个生日”,一个是去年的“生日”,另一个则是今年的“生日”。爆料者不淡定了:这是拿着去年的月饼回炉再卖吗?而记者也前去走访,虽然没有再发现“双生日”月饼,但还是发现不少月饼的包装盒上,有擦拭生产日期的痕迹。

如此爆料一出,网友们自然是义愤填膺。毕竟,中秋节吃月饼、送月饼,似乎还是“标配”,那么确保月饼的安全,肯定是必修课。在公众的质疑之下,相关企业的负责人也站出来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虽然企业方面这样回应了,但是:你会信吗?你敢放心吃吗?置于当前的食品安全语境下,似乎很难给人足够的信心。

而当事企业这样轻飘飘的态度,更加令人忧心。根据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也就是说,这样的包装本身,便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而《食品安全法》也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包装不符合要求,同样应该算没有达到食品安全标准。

从这个角度来说,消费者索要赔偿,合情合理。但相关企业却以其为职业打假人为理由拒绝,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职业打假人首先是一名消费者,他们的权益不能忽视。而找个理由就拒绝赔偿,体现出当事企业的傲慢态度。当然,此事最终的真相,仍然有待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以及“现身说法”,如果月饼本身被鉴定为“不合格”的,那更应该“重罚”;如果月饼“合格”,但也应该施加惩罚,因为月饼盒不符合相关规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置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审视,“双生日”月饼事件,同样在呼吁监管前移。比如,每一年中秋过后,没有卖出去的月饼去了哪里?监管部门必须知根知底;再比如,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应该有更加完善的监管网络等等。只有监管不断前移,类似“双生日”月饼一般的事情才不会发生,也才是消费者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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