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多家慈善基金会,管得过来吗

慈善公益本来就是税收以外的社会互助,社会的事情还是让社会去管最好,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减少行政许可,其实也有这个意思。

文 丨 周健

据媒体报道,8月26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对4家慈善基金会以及2家社会团体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其中“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被撤销登记。巨人慈善基金会则被处停止活动一个月,天合公益基金会和永恒慈善基金会被处以警告。(8月27日《京华时报》)

这是在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前,民政部对违规社会团体罕见的一次重拳出击。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中国社会组织总数已超过60万家,其中慈善基金会数量已达4696家。慈善基金会行业净资产已超过1000亿元,年度公益支出超过300亿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体量,民政部门真的管得了、管得好么?

在民政部通报对4家慈善基金会以及2家社会团体做出行政处罚之前不久,民政部官网公布了《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规定了多达11种算法和12种标准,很多业内专业人士都被这份文件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法规搞得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那么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普通社会公众又如何能实现对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监督呢?要知道,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于用户参与的互动项目,每增加一个选择层级,用户的参与人数就会减少30%左右,这完全就是要社会公众不要参与监督的节奏。

说这样的话不是危言耸听,《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时间是2016年8月26日,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8月31日,也就是只有五天时间给大家发表意见,一个未来要管理数千亿社会善款的行政法规,只有5天时间让大家发言,并于5天后的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实在是太任性了。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说:中国最强大的汉唐时代,社会治理上最明显的特征是“大官少,小官多”,简而言之,就是制定政策的人少,落实的人多,基层社会自治的能力强。钱穆先生虽然是一介文人,说的话却很有现实意义。大家想想看,一个企业,要是领导一堆,干活的人没几个,这个企业能好么?一个良好的企业,绝对不是天天出台规章制度,而是下面干活的人都有很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华为如此,苹果也是如此,只有濒临倒闭的企业,才是员工没事干,领导要累死。

回到正题,现在民政系统负责慈善或社会组织管理的公务人员,越是往下,编制越少,到很多县民政局,负责慈善或社会组织管理、注册的人大多数是一两个人或者半个人(即兼职),他们却要管理当地上百个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即便是一个专业牛人也未必管得过来,更何况,我看到的大部分管理人员还是从各种闲置部门调过来的半吊子。

慈善公益本来就是税收以外的社会互助,社会的事情还是让社会去管最好,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减少行政许可,其实也有这个意思。

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层面来说,简单明了可操作就行,从管理内容来说,慈善公益组织的管理最重要是要利用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的钱,让社会自己管理,而民政管理部门所有的工作重点就是一件事———透明。再说一次,就是“透明”两个字这么简单———即公益组织的强制财务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来监督。

老百姓自己的捐款,老百姓自己会盯着对方花得好不好,如果不好,小问题可以用脚投票,老百姓可以不捐;大问题,老百姓可以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就可。该查处查处,该公开公开,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收了上亿元的善款,被网友落魄书生周筱赟实名举报侵吞善款5500万元,公益圈竟然为该不该公开财务报表吵得不可开交,最终李亚鹏声明嫣然没有义务公开详细财务信息,民政部门也予以默认。

一个好的慈善公益管理系统,应该为社会公众打造一个生态支持系统,这个系统本身应该具备了发生、监督和评估的机制,而不应是对项目实施方贪腐防范、程序监督等繁文缛节的掣肘,这才是慈善公益社会化的未来,而非各种看不懂的管理和偶发性的“重拳出击”。(作者系北京市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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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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