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细则或将规定借款上限
2016年08月23日 03:05
来源:新快报
日前,网贷之家爆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发布,引发业内讨论。《办法》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在单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借款上限的“一刀切”将会对行业大部分平台产生影响。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监管是在鼓励行业回归小额分散的本质。
原标题:网贷监管细则或将规定借款上限
日期:[2016-08-23] 版次:[A24] 版名:[赚钱] 字体:【大中小】
个人限贷20万,企业限贷100万
日前,网贷之家爆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发布,引发业内讨论。《办法》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在单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借款上限的“一刀切”将会对行业大部分平台产生影响。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监管是在鼓励行业回归小额分散的本质。
鼓励互金回归小额分散本质
《办法》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简称“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事实上,关于借款限额的规定由来已久。去年底,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但并未像此次一样明确规划定借款上限。《征求意见稿》仅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方颂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如果跟传统金融业务一样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互联网金融不是把典当、小贷这些传统业务搬到互联网上。”他表示,网贷行业始终要走小额分散的道路,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运用强烈的技术特征,进行线上风险控制,这才是互联网金融该走的路。
平台纷纷布局转型求合规
宝象金融董事长兼CEO侯彦卫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按照这次办法的规定,行业中大额借款人将受限,对于传统的房贷、企业借款等业务将有很大影响,平台的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是未来的趋势。
监管风雨来临前,嗅觉敏锐的平台们早已经纷纷布局转型。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底开始,布局消费金融的平台至少有三四十家。比如红岭创投、PPmoney、小牛在线等均宣布进军消费金融领域。
方颂表示,目前平台转型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转型布局消费金融领域,小额分散也符合P2P的本质。另一方面,对于有资金优势的平台,也逐渐开始去“拿牌照”,转向互联网基金、资管、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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