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农村宅基地复垦,能领取补偿款不?


来源:重庆晨报

补偿款的支付及时间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备案号,并在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完成地票交易后,由重庆市土地交易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将退出宅基地补偿款拨付至退地户提供的银行账户。由于地票市场存在供需及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您退地户从申报退出宅基地到领取退出宅基地补偿款的时间长短及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申请退出宅基地。

原标题:农村宅基地复垦,能领取补偿款不?

某市民:尊敬的区国土房管局领导,我是永川区临江镇的一名村民,请问现在的农村宅基地还能复垦,还能有偿退出吗?如果能,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什么条件,有时间限制吗?

对此,区国土房管局回复称,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319号)文件要求,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七)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银行账户、去向证明等资料。由集体经济组织报镇街审核,同一乡镇(街道)范围内符合复垦条件的户数达到50户及以上的镇街初审汇总后向我中心申报复垦项目。

补偿款的支付及时间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备案号,并在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完成地票交易后,由重庆市土地交易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将退出宅基地补偿款拨付至退地户提供的银行账户。由于地票市场存在供需及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您退地户从申报退出宅基地到领取退出宅基地补偿款的时间长短及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申请退出宅基地。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