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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筑建网络食品“防火墙”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个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支持。近年来,网上订餐以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不少食品安全事故和纠纷,让打造安全可靠的网上食品外卖平台,规范网上食品外卖市场变得尤为迫切。而此番《办法》的出台,无疑通过立法建制的形式,让护卫“舌尖上的安全”真正落到实处。

原标题:新规出台筑建网络食品“防火墙”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个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支持。近年来,网上订餐以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不少食品安全事故和纠纷,让打造安全可靠的网上食品外卖平台,规范网上食品外卖市场变得尤为迫切。而此番《办法》的出台,无疑通过立法建制的形式,让护卫“舌尖上的安全”真正落到实处。

外卖出事 平台担责

近年来,互联网外卖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已经达到3.88万亿元。这其中,网购食品早已成为寻常百姓的“举手之劳”。与此同时,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渐入公众视野,无证餐厅、“黑作坊”事件频出,卫生状况、服务水平堪忧,严重影响到餐饮食品质量和安全。此前我国对网络订餐行业的监管处于一个相对空白的阶段,对商家的审查并不严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网络食品监管面临着经营主体多、地域范围广、技术水平高、法律复杂、监管能力不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程序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指出的是,此次《办法》的出台,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

根据《办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办法》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的主页面上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在审核方面,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此次颁布的《办法》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把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其中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也再次强调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企业自建平台的自律责任,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一旦出现问题,第三方平台同样负有连带责任,不能置身事外。

“神秘买家”严抓“牛鼻子”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办法》中特别指出对网络食品平台抽检可采取“神秘买家”举措,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抽样人员以顾客身份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可以更加真实地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的安全状况,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办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购买样品到监管部门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神秘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正性的作用。

与以往的线下抽检或事后检查相比,“神秘买家”抽检制度大大挤压了商家造假应付的空间,避免专为抽检做局摆样子,无疑更接近真实的消费现场,可以体会到消费者的苦衷与不满。这样的“原景再现”,或将有效提高监管抽查的震慑作用,并倒逼企业注重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多一点安心。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谢宏忠说:“第三方平台对商家准入要求的提高是一种新的现象和变化。相关部门对网络订餐行业提出了更多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时地做出反应是十分有必要的。”

不过,鉴于食品生产流通的普遍性,相关专家表示“神秘买家”的制度安排还需要有更细致的考虑:一方面,“神秘买家”仍具有随机性、偶发性,抽样人员不可能穷尽一切食品领域;另一方面,一次抽检之后,如果不能“回头看”,也会导致商家心存侥幸。因此,“神秘买家”制度还需要辅以相关配套监管措施。抽检之外,还要制定严厉的追责制度,一经查实,则施以重罚,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此外,有关部门不妨扩大“抽检人员”的范围,或者直接吸纳部分消费者参与“神秘买家”。这样既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压力,也能释放消费者打假保安全的热情,从而体现消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新规尚未落地先发威

依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办法》,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执行这一法规。眼下新规尚未执行,但该办法规定的细化抽样程序已经在开始发威。

事实上,去年《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时,O2O餐饮企业就已经进行了一系列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例如美团外卖携手保险公司为在线商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加强了对入驻商家的证照审核,要求部分商家在餐饮网店页面的“商家详情”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但大多都是简单响应,当笔者以普通商家身份咨询时,某外卖平台的客服也表示,缺乏资质也可以先入驻,后补证。

时隔近一年,笔者再以普通商家身份咨询了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糯米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均被告知要提交各类证件以核实身份。其中,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的线上申请页面要求上传证件图,百度糯米客服人员告诉笔者,商家入驻需要提供三种证件: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经营者本人的头像,等待审核通过才能上线售卖。当进一步询问,营业执照还在办理当中,能不能先入驻,以后再补这些材料,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越管越严,没有这些资质证明,办不了。”

除了资质,一些平台还对入驻商家提出了“明厨亮灶”的要求,饿了么客服表示,凡是在该平台开店的商户都必须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都要有实体店,还要上传门童、大厅和后厨等照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认为,要抓住第三方平台这个“牛鼻子”,需对入网食品经营者依法管理、有效管理。此外,相关业内人士还指出,网络订餐监管规范还要需要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多方努力。一方面,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的卫生安全意识以及识别能力,遇到黑作坊应该进行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则要注重执法方式的创新,加强相关部门的垂直监督及第三方监督,对消费者维权提供支持。同时,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另外,商家还要注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契约问题,做到双方契约的规范和限制,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的限定;同时自觉遵守从业道德规范,做有良心的经营者。文/杨洁

◎笔者手记

消费者都是“神秘买家”

如果能把每一个消费者都当成“神秘买家”,那么下到假冒伪劣产品,上至食品安全都将无影遁形。遗憾的是,在以往的实践中,很多消费者往往陷于投诉无门的境地,食品经营者的高傲和理直气壮,以及监管方的“大事化小”、迟缓的维权速度,无一例外地让原本已经“弱势”的消费者成为俎上鱼肉。

在对市场走访的过程中,许多消费者告诉笔者,如果让普通的消费者参与到“神秘买家”之中,不仅增加了监管终端,也让长期以来面对食品安全纠纷被动无力的消费者得以释然。

此外,监管部门不仅要模拟消费,更要及时、如实公开相关抽检信息,增加透明度,将卖家“黑榜”公示,则必然会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提升政府部门对食品监管的公信力。

诚然,打击食品安全事件除了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范,还需要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消费者加强举报,监管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第三方订餐平台严抓契约,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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