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决策监督程序


来源:法制日报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衡村委会权力;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决策监督程序;推行‘阳光村务’,打造‘万村网’,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实行财产公示制度和审计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和巡视制度,建立廉情预警防控体系。”在刘慕仁看来,必须完善监督制度,从而充分发挥监督的制衡作用。

原标题: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决策监督程序

刘慕仁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把农村基层组织作为重点领域,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惠农扶贫领域涉及职务犯罪案件9421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严重,呈现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等特点。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刘慕仁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选拔任用制度不完善、村民自治组织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惠农资金管理不到位等多重原因,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严重,直接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直接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导致社会治理难度加大,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中国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刘慕仁认为,防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刻不容缓。

刘慕仁建议,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现象,需要实现制度建设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同步防治。

“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建设;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村民自治能力的培养;加强农村经济建设,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村民自治。”刘慕仁建议,通过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运行机制,来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衡村委会权力;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决策监督程序;推行‘阳光村务’,打造‘万村网’,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实行财产公示制度和审计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和巡视制度,建立廉情预警防控体系。”在刘慕仁看来,必须完善监督制度,从而充分发挥监督的制衡作用。

刘慕仁同时认为,还要继续完善惠农资金和农村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完善惠农资金管理,建立惠农资金网上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惠农资金日常发放流程,加大支农惠农专项补贴的公示力度,加强惠农支农事项的政策宣传;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的信息直通机制,不定期对大额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审计检查,防止克扣或弄虚作假;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清理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产权,提升监管透明度,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除了制度上的完善,刘慕仁还建议继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法院、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以及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探索构建惩治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管辖清晰、协作侦办的良好格局。公、检、法机关在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配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给予及时、有力、准确的打击。

同时,还要深入查找滋生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社会根源,查找制度上存在的缺位与漏洞,查找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内在规律,依法严肃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要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运用,实现查处一个案件,治理一个方面,健全一批制度,教育挽救一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