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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曝光100名老赖 50人限制出境 45人限制高消费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6月29日消息(记者雷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9日)发布执行公告,公布西安市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100名,对5家单位及45名自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5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原标题:西安曝光100名老赖 50人限制出境 45人限制高消费

央广网西安6月29日消息(记者雷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9日)发布执行公告,公布西安市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100名,对5家单位及45名自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5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要求以及省法院“向执行难开刀”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西安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全市两级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相关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陕西富欣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十家单位以及被执行人徐秀英等七十名自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车兴民等五十名自然人出境,并扣留其有效护照;限制被执行人陕西九鑫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以及被执行人宋宽等四十五名自然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据介绍,限制高消费令是指,在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险购买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违反执行公告的,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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