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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解|最高法: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从严处理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日前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工作,加大制裁力度。同时,对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将从严处理。

原标题:政解|最高法: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从严处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日前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工作,加大制裁力度。同时,对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将从严处理。

对于什么是“虚假诉讼”,《指导意见》指出,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意见的出台,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司法领域尤其是民事商事审判中虚假诉讼情况比较严重,特别在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

谈及近年来虚假诉讼为何呈上升态势时,上述负责人表示,虚假诉讼识别难,由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间往往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而民事债权债务关系无须公示,第三人很难识别;民事审判采用当事人主义,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只要虚假诉讼双方当事人互相串通、虚构事实与证据,从表面上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法院就不大可能去审查双方证据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性。

此外,该负责人认为,目前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在司法理念上也一直强调案结事了,基于种种因素考虑,民事商事审判中一般存在重调解、重结案率的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一般乐见其成,很少再去费时费力地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的法律关系。

而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虚假诉讼的制裁手段,对虚假诉讼参与人,要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此外,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要依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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