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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预防政府部门“天价采购”


来源:法制日报

此次发文的机关里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参与,体现了人大对政府部门采购的监督,体现了纳税人对政府部门采购的参与,也从法理上完善了政府部门采购标准的制定主体。

原标题:人大监督预防政府部门“天价采购”

强调勤俭节约,杜绝奢靡浪费,控制“钱袋子”,让每一笔开支都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成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出台的背景。

此次发文的机关里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参与,体现了人大对政府部门采购的监督,体现了纳税人对政府部门采购的参与,也从法理上完善了政府部门采购标准的制定主体。

对于办公设备新标准,政府部门自觉履行,人大和纪检监察加强监督,社会监督紧跟而上,实施前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 本报实习生 郭子菡

推开门,沿着桌边的过道直行,走过5张桌子,停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这段“路”,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林轩(化名)已经走了两年。

两年前,他只需要走过4张桌子,那时他还是副处长,现在的位置是处长的办公桌。

“十几年了,我的办公桌和椅子一直没换过,还是很好用。”林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办公设备“寿命”各不同

林轩研究生毕业,一年后进入某国家部委工作,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职务从科员一直到处长。

“我看到消息的时候,一开始觉得挺奇怪的,以为我们要更新办公设备了。”坐在椅子上,林轩回忆当时的情况,眼中满是期待。

他所说的消息是,近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林轩看过消息才知道,通知是为了规范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他把目光转向自己的台式电脑,“办公桌椅和柜子都好使,电脑已经用了六七年了,慢得一塌糊涂,还老是死机,有时候都影响工作”。

在这间办公室里,包括林轩在内,一共有5个人办公,大家的桌椅柜子和电脑都已使用多年,唯一的新设备是打印机,“那是因为实在是坏了,才打报告给换的”。

“我们办公室可是没有一点铺张浪费。”林轩笑着说。

李军(化名)是另一部委的一名副处长,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办公桌椅没有换过,柜子没有换过,使用起来没有问题。

与林轩一样,李军也为电脑发愁,他指着自己办公桌前的电脑说,已经用了多年,上网比较慢,自己都准备带着笔记本电脑到单位上网。

李军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是进入某部委一家直属事业单位,目前在该部委工作。 

“在我的印象中,中央对办公设备一直都有规定,所以单位对于更换办公设备管得比较严。”李军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中央对此确实早有规定。

2009年7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管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完善采购标准制定主体

在李军的印象中,2010年之后,单位的办公设备少有更新。

刚上班时,单位没有配置新电脑,他和另一位同事从库房里各找了一台稍新的电脑,扛到办公室里。由于运行速度太慢,还被同事调侃。后来,电脑实在不能用了,才打报告更新了一台。

2011年,为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管理,财政部下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规定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实物量标准和预算标准。

李军还注意到,更大的变化始于党的十八大,“从楼堂馆所到八项规定、反‘四风’,各项规矩逐渐树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于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作出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联合发文,总的精神是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对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实行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国家财政的使用效益。

朱大旗表示,强调勤俭节约,杜绝奢靡浪费,控制“钱袋子”,让每一笔开支都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成为此次规范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背景。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废止了前述2009年和2011年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是我国最早从事政府采购研究的学者之一,他认为,前述2009年和2011年的规定,已经为政府部门采购办公设备确立了标准,有了标准,才能实施管控,但由于对政府部门采购办公设备标准的监督制度仍不完善,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仍不时被曝出“天价采购”和“豪华采购”。

徐焕东表示,根据此前确立的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标准,才能认定为“天价采购”和“豪华采购”,比如汽车,标准是1.8L,结果采购为3.0L,超出了标准。

他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对比此次联合发文和此前两个文件,这次发文的机关里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参与,体现了人大对政府部门采购的监督,体现了纳税人对政府部门采购的参与,也从法理上完善了政府部门采购标准的制定主体。

新规落地需加强各项监督

7月1日,《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开始实施。

台式电脑,上限5000元,最低要使用6年;单人沙发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处级及以下不能超过1200元;办公桌和办公椅,最低要使用15年;文件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等最低使用期限为20年……

林轩表示,就他所在的部委来说,执行此前的规定已经非常严格,执行新规定肯定没问题,但对于电脑这种更新非常快的办公设备,能否明确报废标准,“超过使用期限再使用一段时间后,即使没有坏掉,也非常不好用,需要及时报废、更新”。

“我就希望按标准给我更新电脑。”林轩笑着说。

李军也认为中央行政单位执行新标准不存在障碍,“我们连地板都没有换过”。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对新标准的实施前景同样持乐观态度。

“我是比较看好的,因为总的来说,(办公设备新标准规定)更加规范、更加科学了,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年限、价格限制,包括对价格调整,都作出了符合市场规律的规定。”朱大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徐焕东则建议,对于办公设备新标准,政府部门自觉履行,人大和纪检监察加强监督,社会监督紧跟而上,实施前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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