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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恶意欠薪企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长城时评】


来源:长城网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这次人社部规定的8类要向社会公布的违法行为,对那些以身试法的违法企业来说具有足够的震慑力。

原标题:曝光恶意欠薪企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长城时评】

6月23日,人社部公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责等8类情况,人社部门查处后要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这些企业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办法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讨薪难,难于上青天。打工者“讨薪”方式各式各样,用人单位拒付薪酬理由花样百出,让围观者万般无奈。那么,讨薪之路到底要走多远,“清欠”为何进入循环不尽的怪圈?一直在舆论场中的讨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毋庸讳言,打工者采取聚集示众这类吸引眼球的方式表达讨薪诉求并不理性。但事实上,采用聚集、跳楼、堵路等极端方式讨薪,多数是劳动者在万般无奈下才想出的对策,当然,不排除有些人怀有不正当目的,劫持公众,扰乱公共秩序,借机给政府施压。对于大多数工薪族来说,稳定的工资来源是至关重要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辛辛苦苦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结果两手空空。面对生活的压力、老板的霸道,再加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缺乏话语权的打工者只有冒着被治罪的风险,用一些过激方式去讨薪。

恶意欠薪是一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诚实信用市场原则、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既是社会管理的问题,又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对一般的欠薪问题,可以采取调解为主、略加惩戒的解决方式。但是,对那些恶意避责、屡劝不改的欠薪者必须施以“辣手”。

虽然恶意欠薪已纳入刑法规制,但是近年来依旧屡见不鲜,尤其是集中于年末岁尾的讨薪事件此起彼伏。从跳楼以死相逼,到各种“歪门邪道”,再到酿成一件件悲剧,这让人心寒的背后则是法律的缺失,执法的软肋。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这次人社部规定的8类要向社会公布的违法行为,对那些以身试法的违法企业来说具有足够的震慑力。

解决恶意拖欠行为,曝光只是前提,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这就需要负责劳动保障的职能部门与公务人员积极主动作为,既要“有法必依”,更要“执法必严”,在经济上加以重罚,在刑责上顶格处置,或许这样才能让违规者“改弦易辙”。

讨薪当有道。对于广大打工者来说,在遇到欠薪问题后,保留证据非常重要,将有用的信息保留作为讨薪的证据。同时,在讨薪的过程中一定要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付出了劳动就应当得到报酬,这是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动,讨薪难题才会有拨云见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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