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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来源:法制日报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法制日报》派出多路记者,对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调查。

原标题: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EG365

这是一个充满鲜花与微笑的节日,却鲜有人知道,她的由来牵涉人类历史上惨痛的一幕——1942年6月10日,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

为了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毒害儿童、保障儿童权利,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今天,我们谈及人类历史上沉重的过往,只为回到“六一”的本源——这个节日,不应是儿童礼物节,更不应是商家的噱头,她是为保障少年儿童权益所设立,我们所思所做的,应该是如何更好保护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如何让少年儿童摆脱涉罪风险、如何让误入歧途的孩子重获幸福。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法制日报》派出多路记者,对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调查。

湖北: 给“问题孩子”一个改正机会

调查动机:

未成年人涉罪是一个让人心痛的话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各地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涉罪风险?《法制日报》记者在湖北进行了调查。

调查者:

朝林林头上猛砍了十几刀后,小陈从网吧走出来,觉得总算解了气。

小陈是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一名辍学中学生。2014年6月2日凌晨,他用菜刀朝着同在网吧玩游戏的林林头上猛砍,致林林大量出血被送医院抢救。

事发后,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小陈,他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但坚持认为林林“该死”。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当年9月底,小陈被移送至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

一个年仅14岁的少年,为何做出如此举动?

为了还原一个立体的小陈,汉阳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们分头走访了小陈所在社区、街道、派出所,向社区书记、街道办主任、派出所民警了解小陈的出生情况、家庭环境、平时表现、生活态度等。

经过调查,一个少年复杂的家庭背景呈现出来:小陈的父亲是一名长期吸毒人员。从小被母亲遗弃的小陈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父亲2007年去世后,小陈开始由年迈的奶奶抚养,没过多长时间,奶奶也病故。临终前,奶奶将小陈托付给其徒弟韩某收养。

“复杂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经历让小陈变得脾气暴躁,经常在社区里惹事,因屡教不改,养父母最终也放弃了他。”案件承办人资晓露说,上初一时,小陈被学校勒令退学,个子矮小的他经常被林林欺负,由此怀恨在心。

事发当日,见林林玩游戏正投入,小陈便趁机拿出准备好的菜刀实施报复。

“一般案件办理主要是查明事实,但是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我们更关注的是未成年人本身的人格特征、犯罪原因等,侧重于他身心发展的整个过程。”湖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夏红说,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其犯罪行为常常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

最终,小陈获轻判,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在夏红看来,未成年人犯罪,应通过社会调查,以“画像”的方式了解孩子的成长背景经历,找准深层次原因,真正帮助孩子认识到错误,早日回归社会。

“我现在就想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多和成绩好的同学做朋友,再也不打架了。”如今的琦琦,不再是那个暴躁易怒的“问题学生”。

2015年9月初,因认为被同学瞪眼、笑话胖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一名寄宿中学生琦琦邀约女同学,将另外几名女同学分别强行带入寝室进行辱骂和殴打,并用手机拍摄了部分视频。

案发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未检办案组检察官陈饰带着志愿者到琦琦家和学校等多方面走访,了解到琦琦家庭情况困难,平时也没有不良记录。

“经心理测评,我们发现,琦琦认知上存在多项偏差需要矫正,且其行事冲动、不计后果。”陈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检察官、教育部门主管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学校班主任等组成帮教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琦琦开展心理疏导、交心谈心等,帮助其重建健康朋友圈。

“帮教过程中要尽量让孩子远离原有的环境。”陈饰说,“问题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或不良环境,未成年人容易受外界影响,跟着一些社会青年违法犯罪却浑然不知。

在检察官和当事双方律师的多次工作下,琦琦等几名孩子及其家长均向被害人诚恳道歉,并做相应赔偿。

经刑事和解,检察机关依法对琦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13年5月组建专门涉未成年人办案机构和队伍以来,我们根据被害及犯罪未成年人不同情况,有针对性介入涉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教育挽救等各个环节,全省涉未成年人案件量实现逐年下降。”夏红说,“我们一直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对涉罪未成年人轻缓化处理的要求,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监禁的不监禁。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正机会,尽量避免‘罪犯’标签上身。”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辽宁: 另辟蹊径补齐校园安全短板

调查动机:

家长和学校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两个重要主体。近年来,一些发生在校园的安全事件时有出现,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法制日报》记者在辽宁进行了调查。

调查者:

□ 本报记者 韩宇

2014年5月8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一所小学的学生小雷在课间活动时,奔跑中将正在跳绳的学生小轩撞倒受伤。皇姑区法院根据校园内相应区域无监控、学生没有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无老师巡护等情况,判决学校承担70%责任。

2015年6月11日,皇姑区一所中学的学生小强爬上校园内健身器材最高处跳下,将路过的学生小丽砸伤。学校因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无老师看护,被皇姑区法院裁定承担40%责任。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获悉,皇姑区法院审理的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3年占结案比例8%,2014年占10%,2015年占14%。

皇姑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卜静分析称,因为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尚不健全,缺乏自我控制和行为约束能力,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如何依法对未成年人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完善预防措施和方法,减少校园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发现,一些伤害原本可以避免,但一些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却没有将安全防范工作完善、细化。”卜静说,皇姑区法院已建议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在警示安全教育课、家长经常提示、教师加强巡护、设立警示标识等方面进行完善。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一方面是未成年人受侵害,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有发生。

皇姑区法院在梳理2013年至2015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此类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中76%是辍学,大部分在小学初中阶段已不读书。而在校读书的24%的学生中,就读于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所占比例为65%,这个数字比较触目惊心。

“针对职业技术学校未成年学生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占比高的情况,我们侧重对职业技术学校关于预防犯罪的法律宣传方面,连续多年精心策划并举办‘我与法律零距离,千名学生进法院’主题活动,邀请学生们来法院旁听精选案例,参观法庭设施,因形式新颖,感同身受,深受师生们的欢迎。”卜静说,2013年至2015年,皇姑区法院共组织了10余次、共3000余人次的法治宣传活动。

2015年9月23日,皇姑区法院邀请沈阳服装艺术职业学校的22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王莹还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犯罪的类型以及定罪量刑,当她提到此类犯罪满14周岁即可承担刑事责任时,台下的学生吃惊不小。

“‘一个颠覆我心中法官形象的女法官,不乏温情,让人心底的敬意油然而生’,这是我校一名老师发的朋友圈,也是我校历年来法治宣传效果最好的一次。”沈阳服装艺术职业学校校长崔秀香对于那次活动评价道。

另外,皇姑区法院还另辟蹊径,利用一些学校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契机,进校园以案说法。

2014年,皇姑区一所职业学校发生一起同学间暴力侵害案件,被害人遭10余名同学的殴打、扒衣等暴力行为,在校内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宣判后,卜静带领法官到这所学校结合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一些学生深受教育地表示,没想到这种行为会被判刑,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

甘肃: “特殊教育”驱散涉罪阴影

调查动机:

近年来,尽管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但此类案件时有发生。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如何挽救他们,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法制日报》记者在甘肃进行了一番调查。

调查者: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刘冬屏 赵小堙

17岁的在校学生小吴,因琐事与同学小张发生口角,放学后持水果刀将小张戳成重伤,2013年被法院判处缓刑。

判决后不久,小吴被所在学校开除,因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其他学校均表示不愿接收小吴。

面对无学可上的局面,小吴的母亲赶到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求助。得知这一情况后,平川区检察院与学校、教育局多次沟通,小吴所在学校同意接收其回校上学,并安排在原来的班级。

在之后的两年内,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持续关注小吴,并不断鼓励他,小吴最终也如愿考上了大学。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此案只是检察机关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的一起案例。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齐世萍说,在校的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时年龄小且没有一技之长,一旦过早失学或辍学,极易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会珍惜目前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做一个好学生。”今年“母亲节”前夕,看着检察干警捐款购买的新衣服,小云感动地说。

小云曾经也很幸福,但随着父亲的吸毒、母亲离家出走,小云只能与和大不了她几岁的两个哥哥相依为命。

破屋又逢连阴雨。2014年4月,小云的哥哥杨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小云兄妹开始了流浪生活。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获悉小云的遭遇后,及时与小云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联系,确定由福利院对小云进行抚养教育。

2014年11月11日,小云正式入住儿童福利院,重新背上书包走进课堂。哥哥杨某得知妹妹的生活已妥善安置,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与弟弟、妹妹一起重建家园。

全程帮助小云重返校园的兰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孟春说,在办案中发现并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不仅能防止他们免受不法侵害或犯罪,也有利于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小江在16岁时,和他人一起抢劫学生财物。案发后,小江等人被抓获。考虑到小江系未成年人、从犯,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因小江年幼时父母离异,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案发时父母均因贩毒被判服刑。针对其特殊的家庭情况,检察机关对其制定了以心理辅导为主的帮教方案。

彼时,小江即将技校毕业,抱着“混日子”的心态,颓废不堪,爷爷奶奶也束手无策。

未检干警及时对他进行了一次心理咨询,就小江毕业后“干什么”“怎么干”与小江一起探讨,并给予可行的建议。

咨询结束后,小江说:“本来没有任何目标的我,通过和检察官的交谈,增强了我毕业后好好工作的信心。”

为了巩固心理疏导的效果,在小江即将年满18岁时,未检干警又对他进行了一次心理疏导,这次采用的是“沙盘游戏”。

小江完成沙盘制作、布置场景,咨询师让其根据沙盘讲述自己每一步选择、摆放沙具时的内心想法,并对其认知、价值取向等进行解读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一个沙盘,一个孩子内心真切的想法和心愿,这次心理咨询对他以后的人生会有很大帮助。”平川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对每个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将之作为心理辅导、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诉前考察、适用非监禁刑、监管教育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维忠表示,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要求,最大限度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

据了解,2015年,甘肃省未成年人不捕率达到了32.88%,不诉率达到21.08%,而2012年,这两组数字分别是11.43%和2.61%,不捕率和不诉率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人数在逐年递减。

徐维忠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富有爱心、办案能力强、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懂得帮教的检察官充实到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中,目前已有101名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占到了全部224名未检干警的45%。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深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的就业、法律、心理、转移安置等司法救助工作,帮助一些未成年被害人最终走出困境。

(文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江苏: 助留守女童摆脱性侵梦魇

调查动机: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女生案件并不鲜见,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多为留守女童,侵犯人包括邻居、亲戚、陌生人甚至在校老师和学生。受害未成年人因种种原因,不知如何诉说、不知如何维权。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尤其是性侵留守儿童,成为社会关注问题。

调查者:

□ 本报通讯员 张明远

9年前的一起女童遭强奸案,直到近期才由抚养费诉讼案引出。

坐在法官面前的这个女孩叫晓霜(化名),今年只有23岁,但她已是一名8岁男孩的妈妈。通过她断断续续的哭诉,一起发生在9年的强奸案浮出水面。

2007年,14岁的晓霜在江苏省盱眙县某乡中学上初二。她父亲在外地打工,妈妈在家陪着她和妹妹。正处于叛逆期的晓霜平日里与妈妈交流不多。当年12月的一天,妈妈带着妹妹去南京看病,晓霜在外面玩了一天后,到一名女同学家过夜。当天晚上,两名女孩上了一张大床,而大床上已经睡着两个陌生男孩,其中一个16岁的男孩将晓霜强奸。

年幼的晓霜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敢向家人说起自己的遭遇,竟稀里糊涂地和这个不认识的男孩生活在了一起。2008年10月,晓霜产下一名男婴。3年后,逐渐懂事的晓霜因对方猜忌和荒唐的换妻想法,鼓起勇气离开了那个家。

2015年,晓霜的“老公”意外身亡,儿子由他的曾祖父抚养。2016年3月,儿子的曾祖父向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晓霜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由此,这起9年前的女童遭强奸案才得以曝光。

办案法官心情沉重地说,如果晓霜的父母对她多一点关爱,晓霜不会夜不归宿而遭遇不幸;如果学校加强性知识教育,让晓霜懂得自我保护;如果有一个合适的沟通渠道,这起强奸案会被及时发现,就不会产生如此多的遗留问题。

“我们发现,在被侵犯的女童中,相当一部分是留守女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她们缺乏有效的保护,这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盱眙县法院法官蒋莹莹说,2016年以来,女童被侵犯案件突然高发,截至4月底,她已经审判了4起强奸猥亵未成年女童的案件。

考虑到一些女童受到侵犯后无人诉说,或者是不敢、不愿向家人说,盱眙县法院由此想到,可以让女法官来承担起倾听的角色,在女童与女法官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渠道。于是法官们在学校私密场所安置信箱,以此增强女童的防范意识。

记者看到,这些写有“我的小秘密”信箱上的每个字都专门用拼音予以标注,女童们可以通过写纸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写微信等多种途径与法官姐姐直接联系。

盱眙县法院将会组织法官定期开箱收信,一旦发现线索,会根据线索分门别类采取措施:对于投诉陌生人的,在确认后会直接向公安机关通报;投诉身边熟人的,会直接跟学校联系;投诉学校老师的,则会与家长进行联系。一旦最终确认后,将会在确保受侵害女孩秘密的情况下,转交相关部门处置。

盱眙县法院还向盱眙县教育局建议:指导学校专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尤其是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保护力度。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和身心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大多数受侵犯的被害人为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平时缺乏父母的关爱,在受侵犯后也不能及时得到救助,易对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对此,建议加强与她们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信息。同时,教育、指导家长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帮助走上健康发展道路;考虑到部分侵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系在校老师,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在校老师的管理考核,注重教师业绩的同时更注重师德的培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力度,督促、引导学校老师在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关注的同时,更能注重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盱眙县每年有30多万名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儿童数量庞大,由此引发不少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5月21日,盱眙县法院向久不归家的父母发出了全国首张关注留守儿童的《督促令》,督促这些多年外出务工的父母抽空回家,履行法定的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

“3年来,督促令收到了一定的实效,盱眙县未成年人犯罪案呈下降趋势。如今督促令已发到了第18份。”盱眙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我的小秘密”信箱等举措,实际上是将单纯地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拓展到对所有未成年女孩的保护,是关注留守儿童《督促令》的延伸和升华。

广东: 心理修复矫治“问题少年”

调查动机:

未成年人涉罪,其中一个很大原因在于,其人生观在树立过程中出现偏离。教育帮扶涉罪未成年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矫治他们的心态。这项工作该如何进行?

调查者:

□ 本报通讯员 王  映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邓某,伙同社会人员将中学生陈某强行带到校外,对其实施殴打后抢去其身上20元钱。

案发后,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邓某本人有明显悔罪表现,家人帮教意愿很大,遂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帮教协议,将其安置在观护基地进行考察。考察期满后,根据基地和跟踪帮教人员的综合评价,最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与邓某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小程。

因为父母忙于工作而疏于沟通、教育,小程逐渐与父母产生隔阂,性格也日趋叛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小程有悔罪表现,帮教有效条件充分,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帮教协议,同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将其送到观护基地进行考察。

来到佛山木板年画主题概念馆观护基地后,小程既在概念馆的餐饮部担任服务员,又在馆内学习制作木板年画。在对小程考察帮教过程中,市、区两级检察院的未检部门,居委会、派出所负责人,心理咨询师,帮教志愿者,社工组织等八方面力量协调配合,构建了无缝隙的考察监督网络,让小程在监督中体会社会温暖,在社会关心关爱中矫治思想和行为。

“每天在微信留言报平安,每两周一次对话交流,每月一份学习心得”的约定得到有效落实,改变了他通宵上网的恶习。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劳动,小程深切感受到父母的养育之恩,与父母的关系也有了改善。现在,他每个月都主动将工资交给父母,并经常打电话给家人。

“构建社会化帮教涉案未成年人体系是佛山检察机关一直积极探索并不断推进的新途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潘媚说,目前,佛山市检察机关依托9家民营企业在内的公司建立了观护教育基地(关爱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劳动技能培训,解决了涉罪未成年人监护条件缺失的问题,给“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与本地户籍孩子同等的保护。

被纳入观护基地的涉罪未成年人,他们在心理状态和人生态度上都有了很大改观,其中近80%实现复学、就业。

佛山市检察院还有个“扬帆”心理志愿服务队,通过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促使涉案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阴影和负担。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亲子关系修复模式”的帮教品牌“彩虹计划”,两年来共举办亲子活动32场,参与的家长和彩虹队员230多人次,对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重回正常的社会生活成效明显。该院还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中心,通过聘请心理学专家、发挥干警作用等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关爱、帮教修复等服务,确保心理帮教效果。中心成立以来,已对近百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矫治。

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沟通协调,针对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新推出了集体心理辅导制度,让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走进看守所监区,为在押的未成年人开设集体心理辅导课堂,通过游戏、绘画、表演、倾述、梦想等课程设计,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积极地面对现状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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