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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冒充少女网恋诈骗两人17万获刑


来源:亚心网

昨日,记者从拜城县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诈骗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退还小王5.9万元。

原标题:大妈冒充少女网恋诈骗两人17万获刑

亚心网讯(记者 董潇涵 通讯员 汪卫东)小王在网上陷入热恋,与20岁出头的静静成为了男女朋友。为帮上司蒋华解决单身问题,小王又拜托静静介绍了其表妹欣欣给上司认识,于是这两人也网恋在了一起。可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静静、欣欣其实都是48岁的山东妇女刘某一人。最后,蒋华还爱上了刘某……这是怎么一回事?近日,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2014年10月,小王通过QQ认识一名叫静静的女子,没过多久两人以电话、短信的交流方式发展为恋人关系。当小王陷入情网后,静静就以各种理由让小王向她的卡中汇钱,小王加起来共汇入5万余元。

步入甜蜜恋爱期的小王见26岁的上司蒋华还单身,便热心将静静的表妹欣欣介绍给了他。很快,蒋华与欣欣也网恋成了男女朋友。没过多久,欣欣也开始以各种理由向蒋华要钱,蒋华先后汇去了11.9万元。

找到“真爱”的两个小伙子,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这“两姐妹”。2015年3月,应静静和欣欣要求,小王和蒋华先后来到山东临沂刘某家中,此时,刘某以“静静”母亲、“欣欣”姨妈身份分别接待了二人。小王没有见到“静静”,失望而归。而蒋华在去过刘某家之后,虽然没有见到“欣欣”,却爱上了刘某,与刘某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2015年5月底,刘某来阿克苏准备与蒋华登记结婚时,小王意外得知并立即报了警。

经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发现,“静静”“欣欣”全是刘某一人所演,并且48岁的刘某未离婚还有一个儿子。得知真相后,气愤的小王将刘某诉至法院。而蒋华则放弃追究刘某刑责,称自愿将11.9万元送给刘某。

昨日,记者从拜城县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诈骗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退还小王5.9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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