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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税首次对“走出去”企业作出服务承诺


来源:华龙网

中国经济网西安5月30日讯5月27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与陕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西电电气公司、陕西重汽、中铁一局、中铁二十局、爱菊粮油集团、延长石油集团、威尔罗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走出国门的陕西企业,签署了首批“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保障协议,帮助“走出去”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规避税收风险、解决跨国税收争议。这也是目前国税系统首次公开以服务协议的形式给企业以公开的承诺。近年来,随着陕西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为陕西省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提供了全新的机遇。截至2015年底,陕西

原标题:陕西国税首次对“走出去”企业作出服务承诺

【摘要】 近年来,随着陕西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为陕西省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提供了全新的机遇。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勇坦言,“走出去”企业海外项目资金如何安全低成本的回流国内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经济网西安5月30日讯5月27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与陕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西电电气公司、陕西重汽、中铁一局、中铁二十局、爱菊粮油集团、延长石油集团、威尔罗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走出国门的陕西企业,签署了首批“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保障协议,帮助“走出去”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规避税收风险、解决跨国税收争议。这也是目前国税系统首次公开以服务协议的形式给企业以公开的承诺。近年来,随着陕西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为陕西省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提供了全新的机遇。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355家“走出去”企业和机构累计对外投资31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22位。2015年全省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22.04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18位。但与此同时,由税源国际化、税制安排国际化和税收管理国际化带来的海外税收风险问题日益凸显。那么,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部门,如何为企业清障搭桥、保驾护航?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席七万表示,针对“走出去”企业实际困难,陕西国税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完善服务机制,主动提供“送政策上门”、税务援助等服务,并召开了全省“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启动会,先后为全省200余户“走出去”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政策宣讲和税收风险提示;向全社会公布了17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税务审批事项由103项减少到78项。今年又推出10大类31项服务举措;编印了《国际税收纳税服务规范》和《“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手册》,为税务人员提供了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操作指南,帮助企业了解投资国税收制度及相关涉税政策;同时,利用互联网构建面向“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信息电子网络服务体系,提前研判“一带一路”战略中可能遇到的税收问题和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辅导和提醒等专项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内控机制。在席七万看来,对于“走出去”企业而言,“走出去”既是经济行为也是法律行为,它意味着税收遵从的唯一性向多重性的转变,既要遵从中国税法的行政管理,又要遵从投资所在地税法的行政管理,如果中国与对方签有税收协定的,还要遵从税收协定的管理,这种多重管理,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税法差异,往往给“走出去”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带来了新的困惑,因此,企业必须在“走出去”之前做好考量和筹划。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勇坦言,“走出去”企业海外项目资金如何安全低成本的回流国内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告诉记者,公司在莫桑比克已进入收尾阶段,一亿多元的海外项目资金也已结算完毕,但根据当地外汇监管部门的规定,汇款必须要缴纳20%的所得税,这将对项目产生较大影响。邓勇建议税务机关对不同国家的税收规定进行整理汇总,并做好国外主要税法税制、征管体制和最新税收动态的收集研究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研究成果,通过统一平台对外发布,帮助企业了解国外税收管理情报,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税收遵从成本。税务机关还应该对东道国的税收协定执行程序进行分类说明,消除重复征税、防止歧视待遇。并加快制定促进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体系,及时修订相关税收协定,增加税收协定的签订面,使企业境外投资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待遇。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副总经理刘冬萌建议,一方面国家应尽快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力量,设立“走出去企业海外风险准备金”,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降低企业“走出去”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应尽快搭建“走出去”企业涉税信息平台,便于企业与税务机关以及企业间的直接沟通交流,使得共性问题能得到快速解决,税务机关也可对一些案例进行不定期的分享,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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