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崖上的孩子,悬起来的权益

从使用价值排序看,山里的道路一点也不比城市道路更靠后。城里修路可能会更加方便,而山里修路则可能意味着跨时代的巨变。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支尔莫乡阿土勒尔村,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悬崖村”,村里通向外界,需要顺着悬崖断续攀爬17条藤梯,在崖下上学的孩子们,需要在家长的保护下,攀爬两个小时才能回家。县里曾几次规划过修路,但因造价大概在6000万元左右,投入和产出极不相称,只好一再搁浅。(《新京报》5月24日)

时至今日,居然还有人生活在如此艰难、恶劣的环境中,甚至在上山下山过程中动辄摔伤、摔死,实在令人揪心。那些从6岁起就艰难攀爬的孩子,或许早早磨砺出一副好筋骨,培养出与大自然抗争的勇气,但这样的生死磨砺真有必要吗?修一条路真的有那么难吗?

当地政府并非没有修路的打算,也曾几次动议规划,但最终的结论却是“投入产出极不相称”,成本太高。换言之,这样的公共财政投资不符合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按照政府的说法,即便是将周边3个村庄一并考虑,也只有300户1400多人,花6000万元太贵了。

地方政府开始讲究投资的回报,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当然是一件好事。与以往动辄拍脑门决策,随意规划项目,甚至将巨量财政资金投向并无多少经济收益的形象工程相比,这样的“斤斤计较”,显然是一种进步。不过,为悬崖上的村庄修一条进出的山路,难道真的不值吗?

首先,地方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对于悬崖村的百姓来说,一条路不仅意味着出行更方便,还意味着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没有路,则包括教育、经济等一切改善均不可能发生。即便政府已经给予一些政策性帮扶,比如帮助村民养羊,其效果也会在关山阻隔中损耗殆尽。

政府既然有能力优化城镇道路,也应该尽力满足山民的出行需求。二者的道理是一样的,均属于政府必须支出的公共服务投入。绝不能因为悬崖村人少就拒绝履行责任。从使用价值排序看,山里的道路一点也不比城市道路更靠后。城里修路可能会更加方便,而山里修路则可能意味着跨时代的巨变。

其次,即便谈经济理性,给悬崖村修路并非“投入产出极不相称”。其中除了可见的经济效益,还有无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相比,老百姓的基本生计及发展的权益同样重要。而后者,更是牵涉到共享发展成果的宏大命题。

何况,据专家介绍,这里的大峡谷堪称世界级的景观,除了密集的谷中谷形态的峡谷群,悬崖村的天梯是现代社会中人类在险恶环境里生存的“活化石”,是人们体验的“活标本”。这些本身也是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若有了便捷的交通,不仅可以改变老百姓的困境,当地也可能因旅游发展而收获丰厚回报。

悬崖村是独特的风景,但外部世界不能仅仅止于观赏,更不必一味挖掘其中的“感动”因素,而应该着力解决村民面临的生存问题,帮助他们跟上现代化的进程。不能继续让悬崖村的孩子们胆战心惊地攀爬了,他们被悬挂起来的权益理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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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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