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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可省内异地补换领身份证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黄宇军)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天开始,广东省户籍居民可在江门市办理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此外,从今天开始,凡在江门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必须先到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机构办理暂住登记,连续居住满半年后方可办理居住证。

原标题:今起可省内异地补换领身份证

广州日报讯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黄宇军)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天开始,广东省户籍居民可在江门市办理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此外,从今天开始,凡在江门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必须先到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机构办理暂住登记,连续居住满半年后方可办理居住证。

据江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负责人介绍,从4月1日开始,在江门市生活、工作、就读的广东省户籍人口,由于身份证丢失、到期换领的,可以直接在江门市的“邑门式”服务中心或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身份证。该负责人提醒,在办理证件时,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江门市生活、就业、就学的证明材料,《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此外,换领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该负责人也提醒,跨地市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仍需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不能纳入异地办理范畴。

该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今日起,江门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今日开始,凡在江门市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必须先到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机构办理暂住登记,且连续居住满半年后方可办理居住证。

“现在还有不少流动人口没有办理《居住证》。”他说,“江门市居住证持有人目前在居住地享有入户、学生入学、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和车管等便利;建议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以享受这些便利的服务。”

标签:证件 申请人 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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