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精神病人当了专车司机?

既然像这次深圳通报的发现专车司机中有如此多存在犯罪前科的人员,说明政府是既有这种能力,也有这种意愿去规制专车司机资质的。

这的确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3月29日下午,深圳市交通、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网监等部门,联合通报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据介绍,网约车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精神病人居然也当上了专车司机?如果对“间歇性精神病”车主撞死人的新闻有所了解的话,就该明白市民内心的恐慌程度。也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尽管按官方通报也发生了一些事故,但至少还没酿成什么大的悲剧,而专车企业也马上出来做“安民告示”,表示将会加强对司机资格的审查。

事实上,专车司机的资质及审核问题,从一开始就屡被诟病。人们普遍认为,与出租车司机资格的获得相比,出租车司机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司机需要考取职业登记证,每年还要年检,有关部门会审核司机是否有犯罪史,让没有职业登记证的司机来开车违反游戏规则,甚至认为这是专车是借着科技创新的名义混淆视听,规避法律责任。

其实,专车企业自身并非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有资料显示,在美国,除了车辆保险之外,Uber为每个司机购买了100万美元的商业保险。此外,Uber能够通过身份证验证程序查看司机过往7年的法院记录,如果司机发生过性侵、暴力和枪支犯罪行为,那么将取消Uber司机申请资格。

中国并没有像美国一样有对犯罪记录的严格管理,专车司机资格申请的筛选难以把控,甚至出现乱象,当是意料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只要能够建立起社会诚信档案及完整身份验证信息数据库,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不过谁都知道,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远非专车企业本身、也非深圳一地所能承载。

而且,按照现在官方所通报的,有的司机是造假而通过审核的。说实话,把伪造证件的审核责任寄托于企业身上,既不厚道也不现实。据我了解,国内的专车企业一开始在审查司机资格申请是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然而从广州前检察官杨斌为了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跟广州律协打官司的事情中不难看到,公民要去开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有多麻烦。可以想象,专车企业的这一门槛设置,会遭遇许多申请者的抵制。考虑到市场的迅猛拓展导致的司机短缺,作为在压制中成长的专车平台,因为发展的迫不及待和焦灼,取消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似乎顺理成章。

从目前整个过程来看,司机及车辆的审核只由专车企业掌控,政府完全处于缺位的状态。设想一下,既然像这次深圳通报的发现专车司机中有如此多存在犯罪前科的人员,说明政府是既有这种能力,也有这种意愿去规制专车司机资质的,那么,如果在申请专车司机资格一开始,由专车企业与政府对接,企业把申请司机资格的数据向政府开放,由政府进行审查,把事后审查变为事前审查,这样何至于如此多的有犯罪前科的人员混入了专车司机队伍?

问题是政府到底愿不愿意去做。其实,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基于互联网技术及共享理念而建构起来的专车企业的法律地位,至今没有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专车企业与平台上的司机、乘客的法律关系,也没有明确。那么,政府到底基于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在何种程度上,对这些专车平台进行管理,同样无法明确。

善意地理解,这都是作为新生事物发展初期常见的市场乱象。在司机审核的问题上,不惟安全隐患问题,包括一开始人们也诟病专车无法保证司机有足够的驾驶经验、对城市路况不熟悉等问题,可是现在这些问题都已经不再是问题了,这就是市场自我纠偏的力量。

因此,对于专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我倒认为不必太过担心。这种信心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对市场智慧的信心,我始终相信市场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这些问题。要知道,出现这些问题,企业比谁都着急,因为这直接危及到它的生存和发展,只要消费者能够用脚投票,市场中出现的再可怕的问题,都不会太可怕。最可怕的是,作为消费者无法用脚投票,比如面对那些垄断企业,无论他们的服务质量如何,无计可施任由宰割。

第二是来自经验的总结。中国在出租车垄断体制下,滋生了大量的所谓“黑车”,北京黑车的规模甚至超过了正规的出租车,这么多年来屡禁不绝。黑车的安全隐患跟专车相比,不消多说一目了然,但黑车依然坚挺存在,原因只有一个:市场需求。

当然,这并不是说“存在就是合理”的,而是想提醒:专车市场的确远需要规范,但我们更该相信市场自我纠偏的力量,希望政府不缺位事前介入审查,很有必要,但是在解决专车市场的安全问题上,类似商业保险的市场方式,也是保证市民对专车市场信心的有效手段。而政府与市场的共同努力,将会使事情变得事半功倍。

没有谁天生就是市场秩序的破坏者,即便是那些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他们去当专车司机,也许只是为混口饭吃而已,我们不该先行认定,他们就一定是专车市场安全的天敌。当然,需要承认,毕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某些犯罪前科人员诸如性侵、抢劫、绑架等的确是不大适合去从事车辆营运,但是并不能一棍子打死认为所有有重大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员(比如经济犯罪)都不合适当司机。深圳2011年因“清理8万治安高危人员”而引发争议,殷鉴不远,如何检讨对这些有犯罪前科人员的歧视,如何缓解乃至消解那些刑释人员在就业方面的“边缘、无权”状态,同样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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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少鑫

苏少鑫

媒体人,广州公共观察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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