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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津政发〔2015〕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

天津市长黄兴国

原标题: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津政发〔2015〕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黄兴国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编制、政府法制、行政审批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联系部队工作。

副市长尹海林分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与房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水务、海洋、人民防空工作。

副市长曹小红分管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体育工作。

副市长何树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国防工业、节能降耗)、服务业、科技、知识产权、电力、通信、安全生产、抗震救灾工作。

副市长阎庆民分管金融、自由贸易试验区、国税地税征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工作。

副市长孙文魁分管市区工作,市容和园林、交通运输和港口、市政公路等城市管理、市场质量监督管理、邮政、民政、城区交通管理工作。

副市长赵海山分管商务、旅游、口岸服务、合作交流、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大型活动组织工作。

副市长李树起分管农村、农业、林业、气象、防汛抗旱、中小企业、公安(消防、边防)、司法、国家安全、信访、民族、宗教、社会稳定、对口帮扶工作。

秘书长于秋军协助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代管档案、文史、地方志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彭莹羿 P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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